「同居的時候,男友對我的兩隻愛貓也呵護備至;誰知當濃情轉薄,我想好聚好散時,他竟威脅我若敢離開,就當場扭斷兩隻小傢伙的脖子!」提起前男友「以貓相挾」的猙獰嘴臉,即將與現任男友踏上紅毯的亮亮仍不寒而慄,雖然當下她並不確定這種程度算不算是精神暴力,但對愛貓如命的她來說,這已以足以令她寢食難安,更別提繼續跟這個男人交往了。
很多長年遭受親密關係精神暴力痛苦的女性,至今仍會懷疑,這種永遠不可能拿到「驗傷單」的口頭貶抑、威脅,甚至並非直接衝著被害人,而是間接地朝當事人的財產、心愛的寵物或小孩開刀,並藉由令被害人眼睜睜目睹其所愛被肆意破壞,而使其心生畏懼,而這樣的情況真能獲得法律保護嗎?
所幸這部分,台灣的表現還不算太過於落後於國際趨勢,更甚者,雖然「家」對於多數人來說,都是面臨人生風暴時的避風港;無奈對有些人來說,當家本身的存在,就是暴力的淵藪時,則當事人處境之艱難,將不言而喻。因此,《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年三讀通過實施之初,除了肢體暴力,也涵蓋了精神、騷擾等的暴力形式與情境。
家暴案件頻傳 結婚離婚同居暴力佔近5成
據統計,國內近年每年都會接獲逾10萬件家庭暴力案件通報數,而隨者每個家庭組成的成員不同,暴力形式往往又會分成結婚離婚同居關係、兒少保護、老人虐待,或婆媳、妯娌、姑嫂之間的愛恨情仇。
惟或許對多數人來說,感情的世界多最愛莫過枕邊人,且到頭來,愛有多深、往往恨也有多深,事實證明,國內近年家庭暴力整體通報案件數中,光是結婚離婚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所占比就約達50%。
離島家庭親密關係暴力比例最高 高達63.5%
依衛生福利部2017年最新統計,並依國內不同區域分別觀察,結果又以離島親密關係暴力占家庭暴力63.5%比例最高。至於本島各區域中,則以桃竹苗地區親密關係暴力占家暴比例58.6%,所占比例最可觀,其次北北基宜花占55.8%、中彰投55.1%,比例均較全國平均54.7%更高;惟雲嘉南53.2%、高高屏台東50.3%,親密關係暴力比例也占家暴整體通報案件數逾5成以上,仍不可小覷。
另值得正視的是,愈來愈多跨國大型研究證示,涵蓋肢體、精神、經濟、跟縱及騷擾或性暴力等任一形式的親密關係暴力,無庸置疑的是,「親密關係暴力與性別平等兩者之間,都存在著明顯的負相關!」即大到一個國家、小至一個區域,只要其親密關係暴力盛行率愈高,則其婦女受教育率、生育健康和相關權利就會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