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能源政策不能隨政黨而改變

2018-08-15 06:10

? 人氣

台灣的能源政策值得關注。(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灣的能源政策值得關注。(資料照,陳明仁攝)

不知哪一個民主法治國家能將上一任執政團隊的政策否決掉而不連續性?這傷害是全體國民必須承擔的後果!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經過立法院通過的核四,是國家重大工程,自一九八○年代初期到二○一四年封存之間,包括工程預算和四、五次的預算調整追加都經過立法院的議決,期間在一九八六年立法院曾通過廢核案,同年又通過覆議案,以及二千年十月行政院宣布停建後,立法院又於隔年一月決議立即復工,顯見核四無論停建或續建均須經立法院決議,非行政機關片面所能決定。

國家能源政策竟成為政治賭盤上的籌碼!陳水扁時代宣布核四停建,三個月後又宣布復建,種下核四施工困難和品保脫序的嚴重內傷。馬英九政府面對反核及林義雄絕食的浪頭,先以核一二三不延役當籌碼,又以核四封存作賭注。蔡英文政府則罔顧電力供應不足,強將二○二五非核寫入《電業法》,要以廿%再生能源取代核能進行豪賭。這些,都是拿人民用電的權利為賭注,在輪盤上押取執政者個人的政治利益。

有位台電的朋友談及電力問題,其實能源問題沒有顏色(管它是藍或綠?)不汙染是努力的目標,像太陽能或風力發電都很好,只是目前的技術無法『儲存電能』有待克服,如風力發電在冬天台灣吹東北季風,風力大但偏偏冬天的電力不缺,一到夏天熱烘烘電力達高峰,可是夏天的風力小不足以達到發電的功能,除了夏季有強烈颱風之外,夏天幾乎沒有風力發電,所以如果能克服『儲存電能』,那麼綠能是值得期待的!

核四處於封存狀態,已投入的2838億元仍可列為「資產」,若確定要報廢,就必須進入「負債」處理程序。台電是國營事業,其預算之審議、執行,包括重要設備之買賣,均需遵守預算法、審計法和國有財產法。核四燃料棒外運轉售,是否依法定程序經權責機關核准完成「報廢」手續,值得關注。近來大規模跳電停電事件頻傳,台電疲於奔命,政府支吾其詞,終究難掩缺電的事實。很難想像的是,發電都成問題了,政府卻仍準備賤賣核四燃料棒,斷絕核四重啟的希望!

藍綠政黨動不動就以自己黨意為依歸,不管人民辛苦的血汗錢,像核四近三千億元的浪費(包括燃料棒運離台灣的費用),猶如辛曉琪的一首歌《多麼痛苦的領悟》啊!台灣政爭像這類案件還真不少,如:台北市巨蛋的興建,喊停就停,也不追究原因或弊端,放著不管更造成另一種違建甚至有立即危險的可能,如果遇上大的地震或淹水後果不堪設想,只要政客們有自己的看法或找到弊端的蛛絲馬跡,動不動就要停工,台灣的類似案件還會層出不窮,但到那時候不知台灣還有多少資源可以浪費?

目前薪資倒退17年,年輕人面對低薪資、高物價的社會現況,殊不知未來在哪裡?年輕人放棄戀愛、結婚、生子、買房…而國家的潛在負債又那麼重,這對年輕人是一個不公不義的年代…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106年中央總預算顯示,我國潛在負債高達 18兆,而這才是我財政最大問題之所在,不知政客們的恣意浪費公帑國庫,如何來收拾爛攤子?

*作者為退休人員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