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友報(自由廣場)有篇林金忠先生的〈侯友宜的笑話〉;侯在520被國民黨提名為2024總統候選人後說民主自由是KMT的DNA,說了幾句自我高嗨的話後,還是以好好作代誌結尾,會中沒有人喊:當選!凍蒜!
文中林先生又說民王自由如果真是KMT的DNA,台灣就不會有所謂的「政治受難者」 。也不會有「黑名單」 、不會有「中壢事件」 更不會有蔣經國下令遝捕臺灣黨外人士在1979年12月10日慶祝世界人權節日的高雄「美麗島事件」,以軍法叛亂罪死刑起訴八名異議份子,五十多人移送司法審判!還軍法起訴收留保護施明德的十位宗教界的義人,爾後臺灣接連就發生許多中國國民黨慘絕人寰恐怖悸人的慘案⋯⋯。
近日弟媳施明德太太陳嘉君被謝長廷控告他是國民黨抓耙仔的案件,5月30日法院判決嘉君無罪,不必賠償一毛錢,我不禁翻看她在貴刊2019年1月19日刊登的〈陳嘉君觀點:施明德家族所經歷的恐怖現象〉,讓我不禁寫出此文字,述說白色恐怖臺灣警察是帶特務抓受難者的第一人,更是迫害受難者找不到工作的加害者。
剛好我是那個時代遭受國民黨獨裁專制極權統治下的「政治受難者」 ;1960年國民黨發起「檢舉匪諜人人有責獎金20萬」(那時20萬可以在任何大都市買幢三樓透天厝)1962年7月中我大學放暑假從台北回高雄家,隔天傍晚有管區警察帶著幾個彪形大漢一路喊著:「施明正!施明正!」沒有出示任何逮捕令,就連拖帶拉地抓走大哥!7月16日黃昏時分,全家人驚魂未定下,管區警察又在同批惡漢特務下喊叫:「施明雄!施明雄!」拖走我,經過疲勞審問、手打腳踹, 我就這樣簡單地被判參加施明德、陳三興的「亞細亞同盟」或「臺灣獨立聯盟」,大哥和我被判五年徒刑,同案宋景松判死刑被槍決!施明德。陳三興判無期徒刑,有十幾位都是剛滿20歲的少年,其中有七名是大學一年級生!更有台大法律系優等生!此案除施明德是現役金門炮兵少尉在前線扣捕外,其他都是警察帶特務抓人的。
五年後我出獄,馬上要去警察局報到,每星期管區警察都會來查戶口問東問西,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中藥房抓藥研粉的雜役工作,不到一禮拜警察就找上老板說我是出獄的叛亂犯,要注意和報告我日常的言行,工作不到一個月,就被辭退了。
幸好我學會父親的祖傳損傷接骨推拿技術,也通過中醫師檢定考試,就掛牌從事祖傳的工作,管區警察和警總特工也不時登門查照。
高雄美麗島事件後,施明德逃亡,我家有駐派警察24小時輪班駐守,甚至半夜進屋連床下都不放過,好笑的是管區派出所所長,在捉到施明德後,還向我抱怨:「你為什麼不告訴我施明德就躲在你大哥好友許晴富家!你害我失去升官發財好機會!」他還是正港的台灣人!
那年228那天,我和大哥去參加美麗島大審的初審庭,中午時分,突然有獄官快步走到審判長前報告幾句話,庭審立即停止,又向參加審庭的林義雄太太方素敏說:「妳家發生事情!快回去看看!」並且停止開庭。
那天晚報和電視新聞,就報出林義雄律師祖孫四人被謀殺三人慘死一人重傷送醫急救的大消息!
1982年七月旅美學者陳文成教授回台灣探親,被警總約談後橫屍於台大圖書館前,原來他在臺灣同鄉會會長任內時,曾寄同鄉會的五千美金贊助美麗島雜誌社、以上二大慘案看來永遠無法破案找出真兇!
蔣經國宜佈解除近四十年的戒嚴令後,時任刑警大隊長的候友宜帶隊衝進主張言論自由百分百的鄭南榕先生的辦公室,迫害鄭先生終於為追求言論自由而自焚犧牲!台灣人抬鄭南榕棺木遊行時,又有位詹益樺義士自焚在凱道上,1985年海外組織臺灣民主黨在許信良。謝聰敏帶領下回台(那時我家剛獲加拿大政治庇護內人也拿到臺灣簽証,就跟他們一道回臺)余登發老縣長率領大批台灣人到桃園機場迎接,國民黨卻派出大批警察和消防水車以水柱迎接海內外民主人士,由此可見白色恐怖時代臺灣警察扮演的罪惡角色真是馨竹難書,哪里有啥民王自由的DNA。
*作者為政治受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