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做錯了什麼?
哈佛大學多年來拒絕公布招生辦公室的內部文件,但在官司纏訟的過程中,哈佛被迫揭露2010至2017年的相關資料。哈佛這幾年所錄取的亞裔美籍學生約占20%、西裔與非裔美籍學生各占10%、白人等其他種族占60%左右。原告「學生公平入學聯盟」認為這就是「種族配額的證據」—因為亞裔學生學業和課外活動評分在所有種族中居首,個人評分卻敬陪末座,對非裔與拉美裔申請者的破格錄取,等同對亞裔學生的「反向歧視」。
過去40多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直認為大學院校可將申請者種族納入考量,包括耶魯、史丹佛、麻省理工學院等名校這次也聲援哈佛,認為禁止大學招生時考量種族因素將「嚴重侵害大學學術自由」。哈佛在先前的訴訟中也主張,亞裔美籍學生獲得的個人評分偏低,主要是受到師長推薦函、申請者論文與面試過程的「不可觀察因素」影響。
保守派與自由派的大法官們怎麼說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其意見書中肯定積極平權「立意良善」,「但不能永遠持續下去」。他認為「消除種族歧視意味著消除所有帶有種族因素的歧視,學生應該根據他的個人經歷與表現、而非其膚色接受評估」。他也質疑哈佛和北卡羅來納大學所宣稱的種族多元化優點—「培養公私部門的未來領導者、促進思想的交流、讓畢業生做好適應多元化社會的準備」。羅伯茲批評,這些目標既不具體也不可衡量,法院也不該為了「解決」過去的歧視問題,永無止盡地實施「充滿種族偏好的危險補救措施」。
美國史上首位女性非裔大法官傑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在不同意見書中宣稱這一決定「對我們所有人來說都是一場悲劇」,她更槓上同為非裔的保守派大法官湯瑪斯,兩人在意見書中隔空交火。傑克森批評湯瑪斯「逃避現實、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湯瑪斯則在意見書回擊傑克森:「按照她的觀點,我們全都被無情地禁錮在種族歧視的社會裡,奴隸制度的原罪的歷史仍決定著我們今天的生活」,解決之道竟是「以種族的手段來重新分配社會財富、創造公平環境。」
拜登:我強烈不同意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做出判決後,以亞裔成員為主的「加州平等權益聯盟」(Californians for Equal Rights Foundation)表示「法律平等保護原則在最高法院取得重大勝利」。美國總統拜登則表示「極度失望」、而且「強烈、強烈地不同意」,他強調「過去45年來,高等院校一直能夠自主決定如何豐富學生群體,而種族多元化也會讓學校乃至於整個國家更為強大」。拜登也說:「歧視在美國仍然存在,今天的判決並沒有改變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