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國政府挾權力與資本的威風,發起並在浙江烏鎮永久舉辦「世界互聯網大會」。會上提出所謂「互聯網主權」的概念,為中國控制網路製造理論依據。今年在審議的《國家安全法》草案中,又把網路與信息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增加了「維護國家網路空間主權」的規定。以此確立管控網路的法律依據,對外可以辯解,對內可以威懾互聯網公司和用戶。
在此背景下,近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佈10條《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約談工作規定》。網信辦「約談十條」的出台,表面中國官方開始新一輪的互聯網管制。
從公司到用戶的網路監控
實際上,自從有了互聯網,伴隨著它的巨大影響,中國政府對網路的管控就不斷升級。除了技術上臭名昭著的互聯網長城外,還不斷出台法律、政策和規定,從網頁、博客到微博、微信,一路審查監控過來。隨著社交媒體的影響增大,此前已推出「暱稱十條」、「微信十條」,加上這次的「約談十條」,從各個角度加強控制。
互聯網的影響越大,越會加劇「三個自信」的中共的政治恐懼,未來還會出台更多的限制規定。儘管所有這些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的35條所對抗,該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限制互聯網自由,更是和中國政府簽署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相衝突。該宣言第19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通過任何媒介、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可是為了權力和利益,哪會顧忌憲法和臉面呢?
此次「約談十條」和以往的限制有所不同,它是針對互聯網公司和社交媒體平台的服務商,而不是針對網路用戶和網民。此前針對網民有常態的刪帖、銷號、抓人,公安在搞「淨網運動」,最高法、最高檢出台謠言500轉發就要治罪的司法解釋。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一陣風式的運動並沒有嚇倒億萬網民,他們想方設法突破審查和技術的限制,爭取信息自由,尋找政治真相,保持信息時代的同步發展。
比如,為了躲避內容審查,網民會使用拼音、同音字代替所謂的「敏感詞」。有些甚至會直接用民主、自由等象徵詞作為網路暱稱,結交同道。如果暱稱審查通不過,除了設法變化,他們還會用特殊含義的圖片作為頭像。這些年來每遇上如天安門政治紀念日,或其他公共事件,微博上都會有一大批相同的頭像,以示關注和聲援。
對於審查和銷號越來越嚴的微信公號,如變換字眼仍不能發送,就採取回復關鍵詞後台調取的方法;或把文章轉換成圖片發送;或在其他地方發佈,通過微信公號後面的「閱讀原文」,提供點擊鏈接。公共號受限制、互動性差,還有大量的微信群可以討論公共話題。也可以把微信私人號的朋友圈作為公共表達平台,發佈信息,留言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