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多個颱風豪雨造成部分地區積淹水,台北市長蔣萬安上周重提「台北市2030防洪標準」,計畫將雨水下水道標準從78.8毫米,提高到88.8毫米,但同樣提到現實的困難,就是至少要100億,而他希望中央能補助部份經費。但他都還沒開口,經濟部就發新聞稿指過去大台北防洪已經投入很多,別縣市防洪標準都比台北低,而且台北財務又比較好,區域排水就請自理等等。
這種談不上對話的回應都快變口水,毫無意義。過去投入多少是過去的事,何況台灣從淡水河開始整治有歷史因素。而即使已達到200年防洪標準,但那指的是外水,這些年來主要的積淹水原因則是內水,也就是下在都市內的強降雨,而且時雨量超過100毫米的情形很多。於是要問的是,這個時候把下水道標準再提高10毫米,到底有沒有意義?有沒有比工程更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