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巧婦無米可炊!談許宗力評國民法官審理,律師一盤散沙

2023-09-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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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記者會,國民法官。(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地方法院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記者會,國民法官。(資料照,顏麟宇攝)

日前律師節慶祝大會,司法院許院長宗力蒞臨,致詞稱:國民法官審理中,檢方配備齊全,游刃有餘,辯方單打獨鬥,亦為一盤散沙。司法院研議在法扶中組成專責國民法官案件編組,來賓面面相覷,會後律師炮聲隆隆;筆者忝為在野法曹,恆河沙數一員,容發表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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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人常言:想像中的律師,莫若《下流正義》的麥克·海勒(馬修·麥康納飾),風流倜儻,瀟灑多金,筆者明顯「不符期待」,分享橋段:麥克請款,在押當事人稱:「我有錢,但還沒來。」預審開始,麥克說:「我有一個專家證人,他能證明緝毒署,高空攝影飛得過低,侵害隱私權;他叫[格林先生](按:雙關語,美金為綠鈔),還沒到。」。庭審改期,同夥風馳電掣,哈雷機車與麥克接洽說:「他是我們種大麻,最棒的專家,打點折,5張格蘭特如何?」麥克說:「這個[證人]很專業,機票住宿,必須10張格蘭特(按:一萬美金),不然,你可以找法律扶助律師!」同夥從善如流,如數奉上,凸顯美國頂尖刑事收費之高,不容降價,單純做「功德」。

承前,據法扶服務的道長舉出:目前國民法官案件,抽中的人都每日2500台幣,杯水車薪,報到率偏低;且法扶給承辦律師酬金,起跳30000元,另外看案件繁複酌增;但反觀院檢國民法官案件,可以抵充3到5件,換算稅務機關認定律師一般,一案有45000元,國民法官案件酬金,至少應有13萬5000元,現況代價不成比例,此其一;且國民法官案件集中審理,等同承辦律師時段,其餘案件停擺,所增加耗費,如何補足?此其二;更甚者,國民法官雖不若陪審制耗錢,本較以往審理昂貴,上開影片,麥克有徵信人員、秘書、廣泛人脈,所費不貲,也有貸款公司配合,舉債付麥克酬金,筆者粗估十幾萬,承辦國民法官辯護案件,相較美國,仍屬杯水車薪,此其三;總上三者,許大院長奇想,不僅是用「香蕉只請得到猴子」,要求來的必須是「齊天大聖孫悟空」,豈非癡人說夢?

或謂:許大院長,愛之深,責之切?《戰國策・趙策・說張相國》:有人規勸趙國的張相國:「您怎麼能貶低趙國人,而要求他們重視您呢?討厭趙國人,而要他們愛您呢?膠漆最黏,但距離遠,仍黏不在一起;鴻毛至輕,不能自飛,借著清風,方行四海。所以,再簡單的事情,總得藉助外力。今趙國萬乘強國,地形險要,雄師百萬,曾遏制齊秦,絕非無足輕重。您輕視強趙,卻羨慕故國魏國,您不應如此。」從此以後,相國只說趙人之長,讚趙人之俗。

承前,今院長固無審判與辯護經驗,然入境問俗,謹言慎行,應屬人情之常;試想:若我們全聯會理事長或檢察總長,到司法院致辭,一樣抱怨國民法官審理,法官量刑聽任國民法官,未盡指導監督之責,使法有輕重,讓大院及在場同仁,臉面無光,不也跟前開張相國一樣,左支右絀?如是待人,又怎圖政通人和呢?望許大院長,調和鼎鼐,必能創造院檢辯在國民法官法制之佳績!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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