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婦銅像被踹兩天後,總算等到「助日」代表謝長廷說話,謝的聲明有3要點:
一、我就職以來對慰安婦的事情,要求對日本協商、賠償、道歉。我們對日本抗議要求總共有6次。
二、對於日人藤井腳踢銅像的事情,事實我不清楚,但是我的立場是,我一向主張和解共生、和平,反對暴力或反對任何暴力暗示的行為,所以有腳踢行為的話,我要嚴正譴責。
三、我的立場是反對任何升高日台對立,破壞日台友好的任何行為,這個行為我認為是破壞台日友好的行為,所以我也表示抗議。我認為這個行為不代表日本人...不應該把它擴大到台灣與日本的對立或者政府之間的矛盾。
關於一,所謂6次,是指謝就職後抗議了6次?還是從1996年開始,台灣官方與民間正式向日本抗議了6次?在聲明中看不出來。若謝長廷任職2年間抗議了6次,平均一年3次,也不算少,但日方至今未向台灣慰安婦道歉,賠償,當謝長廷的抗議是空氣,那麼這個時候,謝為何不公開譴責日方不但對台灣的抗議不理不睬?還來台公然踹銅像?
而若這6次是指1996年以來台方向日方抗議的總次數,那是否意味著謝就職以來一次也沒向日方抗議過,還用修辭的方式將台灣的6次抗議算到自己頭上?無論是以上哪一種,謝長廷拿這6次抗議來說嘴,都應該被譴責。
關於二,日本右翼份子腳踹慰安婦銅像,有錄像為證,當時旁邊還有人為該舉動攝影,顯然是為了在台灣「宣揚國威」留影,而其事後還狡辯是腳麻。請問誰會為了腳麻特地留影的?證據就在眼前,謝長廷「譴責暴力」還設前提,是認為民眾智商低,還是自己在裝低智商?
關於三,將日本右翼份子的行為與日本政府切割,等於反對台灣人民向日本政府要求道歉,且形同宣布中華民國政府不會要求日本政府道歉,駐日代表處亦不會向日本官方抗議。
以上,我應該沒有斷章取義。謝長廷講半天,就是空話,場面話,拐彎抹角意在為日本政府息事寧人,也可謂苦心孤詣,完全不負「助日代表」之稱。
外交部呼籲各界理性,那我就理智地請教政府高層: 民進黨政府口口聲聲不要破壞台日關係友好,請具體地說清楚,日本到底在哪些作為上友好台灣,友好到可以直入家門羞辱我們,台灣人還不能吭聲?
日本在聯合國各個組織為我們發聲了嗎?護航台灣參與任何國際組織了嗎?台日貿易順差了嗎?我們的香蕉產量過剩時,日本買了嗎?花蓮地震時,日本人冒死深入危險區域了嗎?承認釣魚台屬台灣了嗎?承認沖之鳥是礁了嗎?不用進口福島核食就可以加入CPTPP了嗎?善待我們的漁民了嗎?有給台灣人在日本的國民待遇嗎?會出兵協防台灣嗎?這兩年斷交5國,日本說句話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