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時猛提國會改革,當權後拋諸腦後。過去,這齣老戲碼每逢八年就會重演。這回三黨不過半,關鍵少數的民眾黨,洋洋灑灑提出國會改革承諾,從國會聽證調查、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後又加入單一召委制,立法院長游錫堃僅以「個人身分」敬表贊同。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狂轟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而資深名嘴周玉蔻則痛批游:「這是投名狀嗎?沒出息!丟臉!」
「水牛伯」游錫堃遭到網軍狂轟濫炸:「沒骨氣的人!戀棧權位!不知堅壁清野!」「何必跟著民眾黨的秀場起舞?」如此,迫使游錫堃在臉書秀出鐵證自清,民進黨立院黨團早在2016年曾就單一召委制提案過,而且這在很多西方民主國家皆是常態,包括美國、法國、德國、日本——可悲的是,游錫堃竟成了民進黨內對於國會改革承諾的唯一道德良心?
政見芭樂票,滿場回力鏢
民眾黨提出國會改革四大承諾,要求藍綠角逐立法院長者表態,其中包括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並承諾定期公布相關經費使用,貫徹公開透明原則。後又加入單一召委制。民進黨都曾再三承諾打包票,當權後就翻臉不認帳。
首先是建立國會聽證調查。立委跟行政部門調資料,總是吃足苦頭,遂有意仿效美國聽證調查制度。從1993年就有立委提出《立法院聽證調查法草案》,後期則併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討論,在過去30年來,各黨派皆針對國會「聽證調查權」提出至少20個草案版本送進委員會等待審議,但這些提案就在立法院默默躺完四年,再次淪為政見芭樂票,成為各黨派的歷史共業。其關鍵在於,各政黨皆擔憂自己獲得行政權後,遭國會以「聽證調查權」進行清算。
2016年負責草擬調查權、聽證權專章的,還是時任民進黨立委的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現已位居層峰。在法理上,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5號解釋,立法院調查權乃為執行立院職權所必須的「資訊獲取權」,是一種必要的「輔助性權力」。
總統橡皮章,換了新模樣?
其次是人事同意權審查。過去立院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或大法官等「人事同意權」時,常被譏為總統橡皮圖章。民進黨當時聲稱,該法既是流程簡化草率、欠缺理性辯論,更缺乏公開透明,因此2016年修正《立院職權行使法》就特別補強名人更得繳交財產、稅務、形案紀錄等資料。可笑的是,草案前腳才出委員會,民進黨就通過司法院正、副院長謝文定、林錦芳的人事同意權。
而這八年來,民進黨以過半立委人數優勢通過大法官、司法院人事、考試院人事、中選會人事、NCC人事,尤其是監察院人事最離譜,完全跳過詢答審查程序,民進黨曾說要廢考監兩院,結果照樣任好任滿,包括理應由下任總統提名的四位新任大法官,蔡英文照樣提滿。人選同質性過高、爭議性過大,但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形同過場,並沒有足夠周延的審查程序,最後都是靠人數優勢碾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