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貝林時報》日前揭露,丹麥改變過去做法,近來核發給台灣人的居留證上國籍均註記為中國。丹麥非政府組織「台灣角落」理事長丹尼爾森直批,此舉是用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取代丹麥的「一個中國」政策,若延伸至其他歐盟成員國,台灣對抗中國會更艱難,而歐盟近年對台灣的承認會歸零。
我國外交部26日回覆《風傳媒》提問時說,近期接獲旅居丹麥的國人反映,丹麥政府核發的居留證國籍欄被註記「CHN」(中國),外交部已掌握相關資訊,並指示駐處向丹麥政府表達嚴正關切,籲請盡速更正。外交部強調,會密切注意後續發展,持續敦促丹麥更正,維護我國國家尊嚴及旅外國人權利。
《貝林時報》(Berlingske)24日報導此事,因廖姓台灣女子近期和丹麥籍伴侶移居丹麥,而申辦下來的居留證國籍註記令她震驚,自己竟變成「中國公民」,而丹麥之前核發給台灣人的居留證國籍欄均註記台灣。該居留證大小和設計與丹麥駕照相似,主要是證明持有的外籍人士獲准居留丹麥。
《貝林時報》指出,至少10名台灣人回報受到此新做法影響,負責核發居留證的丹麥國際招募及整合署(SIRI)卻稱,過往把台灣人取得的居留證國籍欄標記台灣是「錯誤」,因過去多年台灣人的出生地登記有「不統一做法」,所以讓台灣護照持有者一律登記為丹麥承認的國家,即中國。
SIRI表示,這是更正過去「遺憾的錯誤」。丹麥自1978起,允許台灣人可登記出生地為台灣,但丹麥內政部2021年指示各地方政府,由於不承認台灣和巴勒斯坦,前者出生地要登記為中國,後者則可登記來自巴勒斯坦。原報導記者之一蕭伯赫(Alexander Sjöberg)坦言,不知為何現在開始執行規定。
國籍登記錯誤恐影響部分權利
根據蕭伯赫說法,由於遭到「公民團體抗議」,丹麥才對巴勒斯坦有例外做法。儘管丹麥政府強調,居留證只用於證明獲准居留,所標記的國籍不影響該證持有者的權利,可是廖姓台灣女子直言:「我們有聽說若登記為中國人,很多事會有問題。若我的國籍錯誤,代表銀行(帳戶)、保險等會有問題。」
廖姓台灣女子告訴《貝林時報》,如果自己要和丹麥伴侶結婚,身分也會被註記為「中國人」,可能對她以後回台灣會有影響。丹尼爾森(Michael Danielsen)稱,丹麥告訴2400萬台灣人,他們是中國人的做法,且或許不再堅持其「一個中國」政策,這令人震驚。
丹尼爾森說,丹麥從未對台灣地位選擇立場,即承認中國(PRC)是唯一代表中國的政府,但對台灣是否為中國的一部分採取模糊立場,可是更改台灣人的居留證國籍欄標記,顯示「一個中國」政策轉向中國的「一個中國」原則,其宣稱台灣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