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完成先後順序,在寫作過程中,林智堅並未指控余正煌抄襲,倒是引用了他的論文,而且文獻參考頗多雷同之處。既然陳明通宣稱,從原始數據到文字敘述初稿,林智堅一以貫之,不可能抄襲余正煌,一個合理的推論是,除了公版的寫作格式,兩人都依據陳明通提供的共同參考文獻書寫,唯一的差別是,余正煌論文在雷同部分有注解,林智堅則無。
上述假定如果成立,這個「世紀大冤案」就是陳明通一手造成。冤有頭,他要如何翻案,替林智堅喊冤?
我們不必細讀陳明通的新書(阿通師片面之詞,事實如何還難說),根據發表會中的陳述,他並未提出任何新的事證,可以推翻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的判決,頂多是用不同字眼或比喻(醬油、豬腳、飯),把他過去說的話再重複表述而已。也許,陳明通篤信,單方面的說詞講上百遍,大概就會成真,至少他深陷在自己的客觀錯覺裡。
即使是碩士論文,一個基本要求是概念或數據原創,最好是兩者兼俱,抄襲之作,難容於大雅之堂。陳明通絕對沒想到,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會在2022年縣市長選舉期間被攤開來檢驗(林智堅應悔選桃園市長,鄭文燦連帶遭殃)。東窗事發,自始至終,陳明通在乎的根本不是內容,而是形式,到頭來還透過書籍,為這件學術醜聞,在歷史檔案裡,替林智堅留下一個可以堅持自己才是論文原創的口實。
理由很簡單,在林智堅與余正煌的論文抄襲爭執過程中,始作俑者一直是陳明通,他最清楚來龍去脈。既然「為師的」已出書,蓋書論定,林智堅在學術倫理上就保有某種「清者自清」的書面證據,反正阿通師桃李滿天下,即使門徒之間自相殘殺,總有孰輕孰重的取捨,既然並非嫡出(余正煌指導教授是李碧涵,她依然置身事外),余正煌棄之無妨。
只要犧牲余正煌,林智堅就可以重生。事實是,陳明通出書替林智堅「平反」,不過是把一塊寫有一個「冤」字的狗皮藥膏往他頭上貼,既改變不了林智堅抄襲的事實,也洗刷不掉自己導演一場「世紀大醜聞」的印記。
*作者為美國明尼蘇達大學雙城校區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