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恩在青少年拘留中心待了16個月,那裡本就以充滿暴力與虐待聞名,此外由於邦恩是因為「謀殺獄警」而被起訴,更成為眾之矢的,他告訴CNN:「那裡是我待過最暴力的地方之一,那裡的人員很兇,就像個格鬥學校,有時你一天得打上三四場架。」邦恩在那裡度過了15歲生日,不過,「像生日這類的事情,對我而言不再存在。」
邦恩回憶道:「從那時候開始,我的時間停止了。」
不過,邦恩和他的母親當時仍相信法官的判決會還他清白。畢竟,當時與死者一同遭搶劫的克羅森作證道,犯人是約20幾歲的白人男性,邦恩則是個身材矮小的黑人少年。法院直到1992年的感恩節前夕才開庭,邦恩與哈格雷夫兩名被告,以及克羅森、一名法醫與兩名警探出席,審判只進行了一天,庭上便宣判邦恩和哈格雷夫有罪,分別被判處20年與30年徒刑。
「真相沒有獲得勝利,我從沒有機會發聲,沒有機會說任何話!」聽見法官宣布刑期那瞬間,茉琳陷入昏厥,這位母親回憶道:「人們說我心臟病發作了,我無法呼吸,更是根本不記得救護車什麼時候來的。我直接墜入了另一個世界,完全無法相信。」邦恩和哈格雷夫事後都曾上訴,但是都遭駁回。
「他們能囚禁我的身體,但關不住我的心」
遭判刑後,邦恩被移送到遠方的少年監獄。茉琳幾乎花光所有錢買長途巴士車票,傾盡一切就為了常常去探望愛子。不過,不論是監獄與家裡兩地之間的距離,或者是邦恩在獄中逐漸築起的心牆,都並非茉琳單方面的努力就能消弭。於是,邦恩也想做點什麼,為此,他必須克服自卑,直面心目中不欲人知的秘密:自己不識字。
「我和家人相聚這麼遙遠,但我想和媽媽有所互動……我人在遠方,但還是想告訴媽媽我的想法,這就是我的動力。」提到自己如何在獄中開始學習閱讀、寫字時,邦恩這樣回憶著。既然下定決心要寫信給媽媽,邦恩便從字典和童書開始,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學。一開始當然相當辛苦,不過一切漸入佳境。在他漸漸能掌握文字後,「這對我的自尊心和想像力,都帶來幫助。」邦恩在17歲時,把他在獄中所有能閱讀的東西都看過了,同年,他考過了美國高中同等學歷測驗(GED)。
成年以後,邦恩被移送到一般監獄,他說,移送的那趟過程,是他「最恐怖的經驗之一」。「你聽到那些關於一般監獄的傳聞:人們被性侵、那裡有刀子、那裡有剃刀。在那趟移送的車程中,我從又驚又怕,突然變成兇猛好鬥,因為我那時候覺得,為了不讓人家欺負我,我必須得兇猛才行。」
"Through my nightmare...I found my dream." - John Bunn
— Det. Loach (@JohnPirruccello) September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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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人監獄裡,邦恩意識到自己越來越難以掌控情緒,「我無法自我控制,開始因過去的經驗發火,變得越來越易怒,也常常使用暴力。」不過,還是有一件事情能讓他冷靜下來:只要他蜷曲在自己的床上、手裡抱著一本書,這位獄卒眼中的編號7129748Q殺警犯就能感覺自己彷彿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