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到好幾位從國外回來的朋友,大為稱讚台灣公務員辦事的態度好效率高,比起在美國如果去政府機關辦駕照行照社會安全或是稅務的經驗好太多了。
台灣幾十年來做公務員一直是社會上所肯定的生涯,吸引相當人數報考,公務員的水準,是各行業中平均比較高的。以學歷來看,公務員具有大專學位的有93%,全國民眾的平均是53%。良好的公務員是寶貴的公共資產,所有民眾都能享受,也是國家的競爭力,新加坡以這一點名聞國際。
台灣公務員的每月薪資遠遠比不上新加坡,過去之所以能夠長期獲得優質人力,其實是運用了一個非常聰明的方法,就是每月的退休金。公務員退休之後的給付,其實是延遲給付薪資的意思,將工作當時應當給予的薪資拖延到此人退休之後才給付。
在早期台灣經濟居四小龍之首,突飛猛進的時候,工商百業蓬勃,公務員相對是一個苦哈哈的低薪行業,領一份餓不死活不好的死薪水。唯一能夠吸引民眾當公務員的理由,就是一個退休之後的穩定生活,也等於是少拿月薪強迫儲蓄的意思。這種生涯圖像,安穩有期待,有一定的吸引力。
認同這種生涯規劃的人,大致也符合公務員穩重不躁進的職業需求。人與事的匹配,以延遲給付的薪資制度,巧妙的連結起來。而且,政府不需要準備龐大的現金,發放給正在工作的公務員,所保留的資金可以做其他的經建投資。從一個大型組織的人事制度來說,這是成功的做法。
更厲害的是,僱主(政府)對於公務員所允諾的延遲給付,在招聘入職的時候發揮了吸引力,可是在退休的時候,根據統計,卻只有不到一半的人需要兌現給付。因為在二三十年達到領取每月退休金的年資之前,不少公務員陸續轉職,不會領到每月退休金。也就是說延遲給付的功效,得到兩倍以上的槓桿放大。
僱主不必投入市場經濟上每月現金薪資,而能夠獲得優質人力,非常厲害。唯有政府作為唯一不會倒的僱主,擁有人民的信任,才可能以延遲給付的方式,高效率競爭人才。政府如果放棄這個獨特的優勢,想要與民間做每月薪資的競爭,是很傻笨的。
所得替代率的分母與分子
年金改革立論之一,說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偏高,是不公平。但其原因正是政府以較低水準發放工作時期的每月薪資(分母),退休金的替代率看起來就高。如果認為是月退休金(分子)太高,是完全把問題看反了。否則就讓政府提高公務員工作時期的薪資,與民間來競爭人力,就可以降低退休金以及所得替代率,這樣的人力效益更好嗎?付多少薪資,就能找到什麼樣的人力,拿出香蕉,只能找到猴子,這是不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