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月中,美國眾議院通過「Tiktok議案」。議案在眾議院通過後,還至少有兩關:第一必須有參議院通過,第二必須總統簽字。雖然總統拜登很早就說只要國會通過了就會簽,但參議院多數派領袖舒默形容不著急審議法案。參議院遲遲沒有把該議案放進審議程序。正當有猜測Tiktok問題會繼續拖下去之際,它又突然提速了。
眾議院在4月20日高票通過了一攬子撥款法案,包括軍援烏克蘭、以色列和東亞夥伴,這項對外援助法案價值950億美元,計劃向烏克蘭提供近610億美元援助,向以色列提供260億美元援助,並向美國印太地區盟友提供超過80億美元軍事援助。在此之餘,還「順道」把tiktok寫入法案中,即規定Tiktok在270天內「不賣即禁」,總統有權再延遲90天。由於這個撥款法案事關重大,參議院一定要審議,於是眾議院的做法變相就促成了參議院必須就tiktok前途作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