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是市場經濟的基礎
一直到20世紀90年代初,全世界的經濟學界才把注意力轉移到這一領域裡來。產權經濟學和交易費用理論重新被認識,諾貝爾獎授給了這些非主流學派的經濟學家。依照這些理論,產權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是發展市場的必要條件。
事實上這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交易無非是所有權之交換。如果所有權尚不明確,何來交換?可是這個簡單的道理花費了漫長時間才認識清楚。然而產權明晰並不是發展市場的充分條件,它僅僅是一個必要條件。以俄羅斯為例,那裡已實現了徹底的私有化,產權已經明確,可是市場並未建立。
問題出在哪裡呢?如果我們檢查一下交換使雙方獲利的條件,不難發現,平等地位的討價還價,自由的選擇權利,是交換能使雙方同時獲利的必要條件。如果一個社會內人和人的社會地位不平等,一方可以脅迫另一方就範,交換就可能只使一方獲利而使另一方受損。
以印度為例,它是一個有發達交換的多黨制民主國家,可是市場經濟遠未建立。其原因就是社會地位的不平等。種姓制度雖然在法律上已不存在,但低種姓的百姓仍處於社會底層,他們沒有和富人一樣平等談判和簽約的權利。類的問題程度不同地存在於南美和亞洲的一些國家。那裡的市場成了富人剝削窮人的制度,富人靠著特權愈來愈富,窮人難以為繼。
對照我國目前的市場,雖然我國人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有許多具體做法使得市場並不是平等自由的。例如,許多企業招工只限本地戶口,事實上把農民排除在公平競爭的交易之外。有許多國有企業壟斷了市場,不准別人進入。前些年,幾乎一切黨政機關都在辦公司,他們利用行政上的特殊地位或權力來做生意,使公平競爭幾乎不可能。
如果這種現象不糾正,交換就變得僅對一方有利。有權有勢的人把持了市場,市場制度就被斷送了。許多人都同意這樣一個結論,即中國的市場還很不完善。但建立完善市場的根本性障礙何在,我們只把注意力放在了產權的明晰,而未注意到市場的另一個必要條件,即平等的競爭條件和在市場上選擇的自由。
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也存在利益集團。大企業向政界人物遊說甚至行賄,企圖取得各種隱蔽的特權。但有一點必須承認,他們極明確地認識到平等競爭和自由選擇是市場的基本條件,上有法律在威懾,下有輿論的監督。特權集團不得不收斂小心。世界上並無一個十全十美的制度,但不同的制度相比較確有優劣之分。
市場制度演變5 大推測
市場制度將向甚麽方向演變?能不能根據經濟學的原理做一些推測?
第一點推測是,資源的稀缺將長期存在下去。有人認為不斷發達的科學技術可以完全克服稀缺性,從而實現「各取所需」的分配方式。但經濟學認為資源相對於人的無限欲望而言是永遠稀缺的。尤其是不可再生自然資源的消耗速度很快,人口還在增長,所以有愈來愈多的資源會在可預見的將來消耗殆盡,或者其開採難度愈來愈大,相應的價格則愈來愈高。甚至諸如糧食和淡水這類可再生資源也面臨著日益稀缺的嚴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