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德解體後,1991年柏林法庭最終判決,將開槍射殺逃亡者的衛兵判3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釋。判決理由謂:作為守衛,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沒有選擇的權利。但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那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該判決阻止往後盲從者的藉口,避免沒法條可對加害者懲罰。德國波茨坦歷史研究中心主任、洪堡大學歷史教授薩布羅夫(Martin Sabrow)於今年3月中在台灣演講指出,德國二戰後經歷「去納粹化」及「去共產主義化」的兩次TJ。但德國的經驗與台灣的政治社會情況大相逕庭。
促轉會主委黃煌雄8月24日說,應該走向和解的「南非式」或追究責任的「德國式」,會不斷出現矛盾與挑戰,需有更深刻的社會對話。張前副主委8日曾點名,侯友宜是TJ最惡劣的例子,研擬制訂「除垢法」,追究威權統治時期檢警司法等人的加害者責任,遭批是衝著侯而來的!南非的TJ並未採除垢制度,要建立一個族群平等生存的國家;全面的除垢制度非無缺點。以東德為例,共產黨統治下,很多人是為了工作而入黨,但他在職務上卻盡力減輕共產黨對人民的壓迫。但張天欽在9月8日的幕僚會議痛批:「主委(黃煌雄)幫我們定調,我覺得很不爽,我絕對會把它翻案。」
筆者以為,促轉會的真正敵人是誰?不是群眾、也不是特定的人,違背正義的體制才是我們的仇敵。TJ須符合國際法庭或國內法所公認的法律原則,例如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等。要如何免於政黨清算鬥爭引發反彈的風險?民主法治才是放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溫柔式復仇」!中國正虎視眈眈望著台灣,應深思轉型正義的品性是什麼?各方手牽手一起對抗更大的挑戰?強韌的法治精神才是確保轉型正義成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