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岡儒觀點:漫談邢泰釗維基百科、檢察官跟騷案及警官林明佐通風報信案

2024-05-1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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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2018/5/7新聞稿。(作者提供)
北檢2018/5/7新聞稿。(作者提供)

邢泰釗歷年逸聞、軼聞及爭議實在太多,先前邢泰釗《下跪道歉說》名留青史,北檢還出來澄清「非下跪、是鞠躬?」法操之評論《檢察長承諾辦不出來下跪道歉,是負責任的表現嗎?》允為正評。更者,邢泰釗任犯保董事長,卻找了「成立未滿一年、獨資一人公司」出版公務書籍?若說其中無弊,何人敢信?若言確實無弊,當察「上官」邢某顢頇及查事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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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如一本2010年舊稿翻新之最高檢《葵花寶典》,其中檢方菁英作者群頻出包?略如雄檢四天王《莊王葉洪》歷年爭議,周士榆與IMB詐騙集團飲宴、黃俊嘉(雄檢前主任檢察官)吹噓雄檢在邢泰釗領導下蓋了「六星級廁所?」嗣轉任律師,黃因毒品案洩密給毒梟,雄檢緩起訴罰九十萬了事?(詳拙文《爪牙檢察一體?痛評雄檢毒品洩密90萬緩起訴案》)。突然想起,莊榮松在《南迴搞軌案》亂放話逼死一條人命,昔年在更保開會,當時會中有人提起,只見其洋洋貌,迄今筆者思之不寒而慄。

古代對聯「賈似道是假似道,魏忠賢乃偽忠賢。」一語道盡實相。黨錮禍深自然擁躉者眾,奸佞多有鷹犬以瓜分利益,然民心確實應察。舉史以明,九千歲魏忠賢權勢熾焰滔天,麾下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兒四十孫,東廠緹騎恣出殺虐文人及黎民百姓,幾時士人評論成了謗辭?若有志青雲者要跳出來保駕護航之餘,何妨靜心觀察眾多指責?難道眾多所評無一可取可採?

《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二年》載:「上問魏徵曰:『人主何為而明,何為而暗?』對曰:『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此語千古流傳,迄今不移。以之觀察邢泰釗歷年爭議,讀者當可靜心審閱諸多評論,細察以明。

檢座魏偕峯被雲檢女性同仁提告《跟騷法》?

「現任檢察官魏偕峯被同署書記官提告違反《跟騷法》?」筆者首先想起的,反而是早前魏檢座與前中天女主播共進晚餐之新聞,有興趣不妨一查。

言歸正傳。日文有《痴漢(ちかん)》乙詞,日語中指:「公共の場所で他人に淫らないたずらをする者や行為。」按「跟騷」之八種態樣,略如:監視觀察、跟蹤行蹤,或以盯梢守候、尾隨等,概而言之,係「反覆或持續之行為,使特定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實務上若廣泛觀察,每多涉及職場「上對下」之壓迫、性騷擾或霸凌。

未免長篇大論,筆者直接切入重點:《跟騷法》係告訴乃論!若非忍無可忍,女性書記官怎可能「對現任(同署)檢察官提告?」尤其是近年《司法職場上性騷擾》等爭議,實在不難觀察出此類紛爭,實務上個案所遭受各種實質或隱藏霸凌。考量職場現況,司法機關具有職能上之特殊性,諸多茶壺內風暴,外界難窺堂奧,細思當可明「女性書記官為何提告?」《跟騷法》第18條定有「實行跟騷行為者,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否如此?筆者且大膽假設,該案雖業經起訴,當來兩造和解了事?該位女性書記官是否屆時撤告?更者,直白一點,是否因「壓力」讓兩造和解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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