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尼爾賺錢都來自NBA薪水?錯!投資Google大賺15倍,他才知道股權槓桿的威力

2024-07-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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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格羅斯也投資Google,但路線比歐尼爾迂迴許多。在科技業相關公司蒸發消失之際,創意工廠靠著戰備基金熬過網路泡沫破滅,雖然失血不少卻依然頗有分量。格羅斯回憶道:「我們說:『我們不會上市,所以乾脆就來製造出優秀的公司吧。我們觀察所有產業,看有什麼需要解決方案的大問題,是創業家們可提供協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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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領導創意工廠的最初幾年,格羅斯學到兩個寶貴教訓:第一,給所投資的公司經營者更多空間,讓他們掌控自己的命運;以及第二,不要愛上自己的構想。格羅斯定下一條新規則,如果找不到另一家公司願意投資他的孵化器所投資的公司,他便會終止再投入資金。

有一家入選的新創公司, 就是照片管理軟體公司Picasa。格羅斯在2002年成立這家公司,當時他看出數位相機就要廣為盛行。其實Google也看到這個趨勢,但他們吹噓的網路爬蟲(web crawler)最初並沒有影像搜尋功能。就在Google公開上市前不久,這家公司找上格羅斯,打算進行一場交易:他可以取得當時價值數千萬的股票,如果到了今日則是增加數倍的價值。

Google在2004年8月19日公開上市,第一個交易日上漲18%;格羅斯和歐尼爾都沒有透露他們投入Google時的準確估值,但他們遠比在Google初上市時買股的一般投資人提早許多。不到十年,投資的每1美元都變成15美元。歐尼爾已經了解到名氣的關鍵優勢之一:在成功的公司公開交易前,利用名人的優勢加入。

歐尼爾說:「它就這樣送到我面前,我知道它會大爆紅。於是我心想:『哇,我要試試看。』我唯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希望當初有多買一些股票。」

但基本上來說,好萊塢在網路泡沫破滅後已經對矽谷失望。因此,隨著科技股開始復甦,Google之類的公司股價再次走高,娛樂界在這波新榮景卻大多只是袖手旁觀。

「他們給了我很多股份。」

如果歐尼爾是2000年代初期NBA最有主宰力的球員,那麼在饒舌歌手世界裡與他地位相仿的人,必然是綽號「五角」的柯蒂斯.傑克森(Curtis Jackson)。這位肌肉發達的前毒販,以2003年的暢銷專輯《要錢不要命》(Get Rich Or Die Tryin’)闖進主流音樂界;不到三年時間,他就靠著包括唱片、出版、旅遊、運動鞋、服裝、電玩以及自家唱片公司等由他一手建立的娛樂商業帝國,創造5億美元銷售額。

等到他在2006年登上《富比世》封面,他已經坐著駐伊拉克美軍常用的相同車款,附有防彈車窗與防炸彈底盤、價值20萬美元的黑色Chevy Suburban在紐約四處遊走。五角光是那年就有4,100萬美元落袋,但他的目光並非只放在現金—五角估量他用代言換取股權的加味水公司,有一天會被可口可樂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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