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三十五周年前夕,香港基督教《時代論壇》(Christian Times)發布的頭版專題一片空白,並注明「未能刊出」;而五百多字符的頭條報導則為一片空碼,僅顯示三則經文提示。
這三則經文,從「我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到「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至最後的「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可謂對於歷史傷口與遭受不幸者的極大撫慰。這份深摯之愛,令人潸然動容。
而在當前已經無法公開紀念六四的香港,其以審查制度之下的有力留白,更是忠實地履行了「我必用我公義之右手扶持你」的神聖道義。此舉無聲勝有聲,成為六四三十五周年之際,仍舊堅守民主啟蒙價值的時代亮點。
六四與集體記憶
正如該期社論《站在歷史記憶的肩膀上禱告》開篇所言:「那年的春夏之交,成為一代港人的集體記憶、政治倫理的啟蒙與定規。」
自六四事件之後,眾所周知,香港各界民眾每年於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大規模的六四燭光守夜悼念,天主教界亦年年舉行紀念彌撒等。這些廣泛的自發行為,直至反送中運動之後才被迫中斷。因此,其稱六四已成為一代港人的集體記憶,這毫不誇張,亦言符其實。
然而,極為遺憾的是,六四事件發生至今三十五周年,就其整體而言,其並未成為一代中國人的集體記憶。而這首先是因為國家記憶對於個人記憶的干預。
由於中國官方一向傾向於國家操控的記憶文化,即通過嚴格的審查與新聞控制來屏蔽不受歡迎的信息,並通過「利益驅動式選擇機制」來默認何種史實該被記住、何種史實該被遺忘;因此,在這一篩選機制之下,一系列本該建立系統性處理機制的歷史事件,譬如反右運動、文化大革命以及大飢荒等,卻被政府有意識地進行忽視,成為集體失憶的犧牲品。
在這些歷史事件之中,較為「幸運」的似乎是對文化大革命的反思,但其同樣並未脫離「利益驅動式選擇機制」:一是文化大革命使黨內高級干部如鄧小平、習仲勳等紛紛遭受不同程度的沖擊,二是其造成黨政機關、公檢法部門等普遍的社會性癱瘓,三是其反智主義、破壞主義亦對社會整體生產力及創造性造成全面衰退。因此,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撥亂反正」之後,文革反思亦成為一種社會潮流。
然而,即使這些文革反思,亦只限於官方與社會一種心照不宣的「共識」,其並未達到任何制度性的處理高度。譬如,雖然小說性質的《芙蓉鎮》、《陸犯焉識》等作品亦能獲獎或拍成電影,但它們其實都不得不通過了審查制度的篩選以及文學藝術的加工;而在嚴格意義上真正成為集體記憶的文革博物館(如巴金遺願等),以及獨立導演胡傑歷盡艱辛、搶救下大量當事人證詞及檔案文件物證的《林昭》、《星火》及《我雖死去》等歷史記錄片,卻仍被當局視為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