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指責黃國昌立委「不尊重台灣人民辛苦建構經營的民主體制與程序,持續做出嚴重破壞台灣民主的行為,蔑視民主價值」。短短 42 字,是子虛烏有的無謂指控。
實情是,台灣從 1996 年總統民選迄今,經過 28 年,七任、四位總統,「台灣民主體制與程序」延續不斷。再引用上述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於「五大改革案」三讀通過後,在立法院的公開評論:「台灣民主『蓬勃發展』」。所以,黃國昌立委自 2015 年榮獲「紀念獎」至今,並未如 NATPA - 理事會所指控「[他] 在台灣持續做出嚴重破壞台灣民主的行為,...... 」他也未「蔑視 [台灣的] 民主價值,....。」
相反的,理事會所指已被黃國昌破壞了的「台灣人的民主體制與程序」,現正方興未艾,無可懷疑。今年第 11 屆立法院共 113 席(民進黨 51 席,國民黨 52 席,台灣民眾黨 8 席,無黨籍 2 席)。反對黨至少 60 席,此次所關切的「國會改革五大法案」,已於 5 月 28 日在立法院民主殿堂三讀通過,繼而依憲法程序互動制衡,行政院長於 6 月 6 日提出以下七點理由:「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五、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成案送交立法院覆議。
此七點「覆議案」提出後,瞬即受媒體與立委指出「立法院討論法案的方式,應該由立法權來決定,不是行政院說了算」。
立法院長韓國瑜已於 6 月 13 日召集朝野協商,將覆議案排入 6 月 14 日院會議程。
事有湊巧,覆議案於 6 月 13 日朝野協商時,因朝野立委發言次序不合爆出口角,民進黨莊瑞雄盛怒拍桌,國民黨立院院長韓國瑜主持會議嗆「雞蛋裡挑鋼筋」。可指出的是,黃國昌立委身當民眾黨總召,當天影音秀他靜坐會場,完全看不出他與二位立委一樣,有「破壞台灣民主」的粗暴發言。
根據中華民國雙首長制,民選國會、民選總統、閣揆間之互動制衡,立法院還可對行政院院長投「不信任案」(No-confidence Vote),即「倒閣案」,而總統也可依法解散國會。詳情另可參閱立法院官方網站連結。
以上所述,就是現時民進黨執政下「中華民國台灣」沒被黃國昌立委破壞的「民主體制與程序」。不知 NATPA - 理事會觀察台灣立院、府院立法運作,「著眼點」放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