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4,邱議瑩、鍾佳濱、王定宇,3民進黨委員會主席,在列席行政院官員未報告、到場立法委員未質詢前,自行宣布散會開溜。
第一,國會改革迫不容緩,憲法法庭2 天後是否能夠正視國會亂象,引導行政立法發揮獨立而相輔功能?或是再次屈服於威脅利誘,放棄司法獨立?而立法院也應提升議事品質,對相關改革法案應繼續增補,尤其是「自律」的部分。
第二,民進黨一再彰顯「膝蓋思維」如王義川、「屁股思維」如李俊俋,是對「政黨政治」的沉重打擊,隱藏「黨利高於正義」的思想。這次選舉只獲得28%票,已經證實被多數選民唾棄了。黨內如尚存有識人士,再不自律自救,就只能繼續撕裂人民、拖累臺灣。
這3名落跑主席不開會、自己沒收討論,卻跑去向青鳥說謊:誣指藍白沒討論。上周的「陸媒盯梢」疑案,也指向是「政黨媒」聯合爆炒的假訊息。加上賴清德總統重用認知戰軍團,似乎顯示要加強對人民「洗滌心靈」。
這3人不是偶然犯錯誤,而是全部都有肢體暴力記錄,其中有人另有各種劣行。
其實不論哪方的認知戰、或我的提醒,對40% 兩極端群都沒有任何影響;另有35% 群毫不關切,寧可追蹤「愛家名醫,人設翻車」;不過,還是有15%~25% 的可變人民,在看到各種多元資訊並列後,會做出適當調整。(請參見本專欄《炮彈變金彈─蔣經國能,賴清德也能!》)
依黨不依法●實屬薪水小偷
7/4 上午立法院一開議,多位備詢官員與登記等待質詢的立委們,均已就位。但 3 個委員會的民進黨主席,2個立刻宣布散會,為經濟委員會召委邱議瑩、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而外交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讓出席的官員講了20 分鐘,也不遵守會議規則與議程,尚未開始質詢就宣布散會,創下了立法院的黑暗荒謬特例!
原來這3 人「依黨不依法」,都是因應民進黨甲級動員令,趕著前往內政委員會助陣,自己職責所在的3 個委員會,卻棄之不顧。
而這些人霸佔內政委員會後,強鎖會議室、限制議事人員自由,在裡面開著冷氣,舉辦同樂會,一群人嘻嘻哈哈,任由立院空轉。
邱議瑩、鍾佳濱、王定宇被稱為「薪水小偷」,並不為過。
散會有規定●自律待加強
面對各界質疑,「民進黨召委則回應,一切都是合乎規定。」更是睜著眼說瞎話。
《立法院議事規則》有針對「散會」的第26條規定,僅能因「散會時間已屆」,或「出席委員得提出散會之動議,經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不經討論,由主席逕付表決。」
而內政部頒行的《會議規範》更規定,主席不能提出動議。
立法院必須提升議事品質,對相關改革法案應繼續增補,尤其是「自律」的部分。(請參見本專欄《苗博雅電錯蔣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