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觀點:請陳其邁市長刀下留人!

2024-07-24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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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鳳山車站「空中鳳城」預計於2027年正式營運,但也因此譜下強拆戶的悲歌。(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提供)

高雄鳳山車站「空中鳳城」預計於2027年正式營運,但也因此譜下強拆戶的悲歌。(交通部鐵道局南部工程處、高雄市政府觀光局提供)

政府為了開發台鐵鳳山車站「空中鳳城」及其周遭台鐵土地,刻意祭出公辦市地重劃手段,強制剷除車站周遭大面積的私有建築物,奪取他們的土地,造成許多原住戶被強制迫遷。很諷刺地,這棟外觀美輪美奐、被比擬成浴火鳳凰的「空中鳳城」並不是要燃燒自己來照亮別人,卻反而是為了自己的新生,殘忍的燃燒別人來照亮自己。由於堅持到最後的被迫遷戶陳家抵死不從,高雄市政府竟於7月15日發出公文,命令陳家必須在本月28日之前自行拆除地上物,否則從29日起將用公權力強行拆除其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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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別人來照亮自己的浴火鳳凰

試問,陳家所面對的到底是市地重劃?還是土地掠奪?若是市地重劃,那原則上不是應該要原位置分配嗎?政府有做到這一點嗎?再者,更為重要的是,市地重劃的初衷及目的不是要讓原住戶的生活更好嗎?若真是如此,不是應該會獲得他們的同意嗎?但有嗎?原住戶居住的地方原本就是鳳山火車站旁的精華地區,其各項公共設施本來就非常的完備,政府卻是為了臺鐵及自己本身的利益,公然對原住戶進行強制的掠奪,將他們掃地出門,讓他們的生活陷入慘境!絕境!

再看看「空中鳳城」未來要作何使用?電影院、健身房、餐廳、百貨公司、辦公室...,幾乎都是要讓臺鐵出租營利,及讓政府收取稅金,根本是為了臺鐵及政府自己本身的財政目的而來,哪來的公益性及必要性?不得不問,為什麼政府的「空中鳳城」開發案卻是可以犧牲人民在《憲法》及《兩公約施行法》中所應獲得保障的權益呢?這個市地重劃案的正當性及合理性到底在哪裡?它是否已經變質成為另類的區段徵收?如今政府更是要用暴力進行強拆,強行將陳家掃地出門,這是否會嚴重侵害陳家的財產權、生存權及基本人權,讓陳家成為是國內的難民?

現行市地重劃缺乏自主性,皆是臣服於都市計畫之下

我國現行公辦市地重劃的法律規定為何?其法律條文主要是訂定於《平均地權條例》第56條,觀其第1項,對於重劃地區範圍之選定,內容不僅簡略、也相當的威權:「各級主管機關得就下列地區,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市地重劃:一、新設都市地區之全部或一部,實施開發建設者。二、舊都市地區為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或促進土地合理使用之需要者。三、都市土地開發新社區者。四、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限期辦理者。」因此,依法,政府幾乎是可以隨意的選定市地重劃的範圍,而政府又是如何勘選呢?

根據《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勘選市地重劃地區時,應就左列事項加以評估」,其第1款即為「都市計畫」。另,再根據《勘選市地重劃地區評估作業要點》第2條規定,「辦理評估之地區以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已發布之地區為原則」,而其第4條「評估內容事項」第1款也一樣是「都市計畫」。而若以本案為例(高雄市第85期市地重劃區重劃案),其市地重劃選定範圍的基礎就是立基於「擬定鳳山市都市計畫(車站專用區)細部計畫案」的都市計畫。這表示我國現行市地重劃大抵皆是聽從於都市計畫的號令,只要是被都計單位劃定為市地重劃地區,地政單位就是毫不思索的聽命行事,對彼等而言,市地重劃純粹是一個價值中立的土地開發技術,地政人員只要是依照都市計畫的決定來做就絕對是正確的,然這卻是一個很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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