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世瑛觀點:金門協商「和稀泥」 解決或製造問題?

2024-08-0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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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長陳福海(左二)、金門議長洪允典(左一)、海巡署長張忠龍(右二)、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右一)2024年7月30日參加金門翻船事件「三無」船舶罹難者的公祭。(圖/金門民眾提供)

金門縣長陳福海(左二)、金門議長洪允典(左一)、海巡署長張忠龍(右二)、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右一)2024年7月30日參加金門翻船事件「三無」船舶罹難者的公祭。(圖/金門民眾提供)

日前兩岸就0214金門漁船事件達成共識並完成協商文件簽署。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表示「所有爭議都獲得解決」。但細衡交涉過程,後續真容如此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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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延宕5個多月,近期雙方所以能從談判破局走到恢復協商,有謂出於美方施壓。有謂係中共全面調整對外路線。有謂是「恐懼川普症候群」帶來機遇。藍、綠陣營則各自強調陳玉珍、管碧玲居中扮演關鍵角色。在我來看,短期內或因金檢辦案不力致真相未明,己方理虧在先。加上胡姓釣客及澎湖大進滿88號被扣、金門水域管轄權又面臨對岸挑戰,籌碼盡失。遠因則是希望能換取放行陸客團,以挽救國內觀光。不諱言說,如此迫於壓力的平息紛爭,只不過是比「降」好聽一點的「和」罷了。

儘管各界樂見爭端落幕,緩解敵意。然依個人律師執業經驗,當事人間和解宜一勞永逸,最忌後遺症。此番金門協商,不以真相事實為基礎,用政治手段解決法律問題作法,在國人心中難免留下疑慮。

首先,儘管陸委會宣稱協商乃「政府主導」。但過程中陸方始終以紅十字會名義參與。國台辦也堅持談判不屬兩岸制度化協商。況梁文傑亦承認「單一事件,單一處理」,且是「當事人對當事人」。這樣權宜的跳過授權兩會、欠缺通案規範、地位又不對等的處理模式,既架空既有協商機制、預期可解決案件範圍有限,也無異為日後雙邊溝通設下不確定的障礙。難怪港媒中評社專論質疑「如果兩岸未來的糾紛都要用這種類似「換俘」的方式處理,如何是好?」(參見《中評專論:金門事件落幕 沒解決的兩岸僵局》)

尤其陸方一旦認定我方藉機操作所謂「沒有九二共識仍解決問題」,不但將從此增加彼此接觸對話的難度,對現時惡劣的兩岸關係,更是雪上加霜。

其次,縱陸方肯讓步將事件定性由「惡性撞船」改成「突發碰撞」。上述人、船也果能平安獲釋。然按趙建民教授分析,我方原本在金門禁、限制水域的管轄權遭對岸沒收,付出代價極大,遠超過賠償金額。故除非檯面下尚有不為人知的妥協或交換,否則倘經這次協商,未來大陸軍、警仍在該區域「常態性」執法或侵擾,持續影響當地防務、治安與漁民生計,總體評估成果,豈非「得不償失」?

另筆者曾投書預測政治干預司法與檢方偵查效率不彰,可能拖累協商進度(參見《透過司法正義 解決漁船爭端》),不幸言中。如今重要證物包括遺體、沉船均歸還,而刑事調查事件真相與海巡執法有無過當,迄仍擱置。這不僅使陸委會呼籲「司法機關獨立適用法律」、「靜待司法調查結果」的承諾落空,有損「法治國」形象,也讓我方談判屈居劣勢。所謂「技巧性致歉」、「撫慰金代賠償」、「企業捐款非公帑」等,看似高明,但終難實質滿足陸方「真相、道歉、究責、賠償」4點訴求。從其代表李朝暉返廈前籲請處理相關人員並公布真相來看,陸方態度似未鬆動。互信薄弱下,恐為將來衝突,預埋伏筆。以上皆司法怠忽所導致,難道不該自我檢討,給個交代?

麻煩或許在後頭。讓我好奇的是,此番民進黨政府既可滿足於「一場協商,各自表述」,近乎「和稀泥」的金門協商,能不能汲取經驗教訓,再次展現善意彈性,去理解接受含「一中各表」模糊空間的「九二共識」,從而恢復正式的兩岸協商機制?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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