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桃園地檢署27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對此,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鄭文燦很可能被判8年褫奪公權,政治生涯也算是結束了,而他將現金藏於家中,則可見他並沒有可以信任的人。
郭正亮在網路節目《綠也掀桌》提到,鄭文燦在貪污罪的囚刑應該只有7至8年,不過他在政治獻金帳戶成立前,就收到了600萬元,已構成財產來源不明罪,因此數罪併罰,檢方建請重判12年。此外,鄭文燦也一定會被判褫奪公權,時間通常是囚刑的3分之2,也就是8年,「鄭文燦的政治生涯也算是結束了。」
郭正亮指出,通常這種高層級對象的案件,偵查至少需耗時2至3個月,但此案在7月11日收押,8月27日就起訴了,速度相當快,可見桃檢早已有準備,包括這10萬字的起訴文,都可能早就寫好了。
郭正亮續指,涉入此案的台塑集團已退休楊姓總經理,高齡90歲了還是被判2年,但廖俊松父子涉案很深,卻未被判刑,顯然是轉為污點證人。郭正亮認為,這可能也是在給未來的其他案子一個「啟示」,暗示涉入京華城案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民眾黨假帳案的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只要當污點證人就可能無罪。
此外,針對鄭文燦家中被搜出藏放現鈔新台幣678萬5000元,郭正亮則說,他早知道檢調會搜索,卻還是將錢放於家中,可見在他身邊,並沒有可以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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