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被判羈押禁見,送進台北土城看守所,他的太太陳佩琪送2本絕版書給柯文哲:一本是史明的《台灣四百年史》,另一本是《百年追求》,有三大卷,其中《百年追求|卷一:自治的夢想》就寫到1920年代日本大正時期,蔣渭水當年籌組台灣民眾黨所遭逢到的劫難。
我自橫刀向天笑:民主運動不會消滅
這本《百年追求|卷一:自治的夢想》書中寫道,短短十年風雲變幻,蔣渭水從大亞洲主義者變成社會主義者,在他生命的最後階段變成共產主義者。當台灣民眾黨被禁之時,蔣渭水寫道:「雖然台灣民眾黨已死,但台灣人民依然存在。官方如不改變原來的專制政治,解放運動斷然不會消滅。」
後來蔣渭水40歲英年驟逝,在永樂座舉行告別式,罕見地採行「大眾葬」,出殯隊伍數千人從會場出發,行經蔣渭水一生奉獻的大安醫院、文化書局、台灣民眾黨本部,從迪化街、延平北路、天水路、寧夏路、民生西路、中山北路、過圓山、到大直公共墓地,成千上萬台北市民沿途默哀相送,對他表示敬意。這位反抗者的驟逝,象徵著日本統治下台灣反對運動的結束。
去留肝膽兩崑崙:「司法雙標」能奈我何
百年後,柯文哲高舉蔣渭水的創黨之名,同樣叱咤風雲十年,從決定參選台北市長、創立台灣民眾黨、角逐總統大位,在政壇捲起柯P白色旋風,而今涉及京華城案的刑事訴訟流程,成了台灣人民學習司法體制的教科書普及教材。同一個京華城案子、相同的事證,法官竟有南轅北轍的兩種心證,其裁量結果連筆者的律師友人都連續猜錯兩次,也不禁讓人對民進黨政府的「司法雙標」和「差別待遇」感到瞠目結舌。
首先,當朝先辦敏感的政治案件,民生案件壓後。京華城案火速辦理,不但快馬加鞭,而且還「八百里加急」;相較之下,超思雞蛋案、疫苗採購案等曾轟動一時的弊案,調查都顯得牛步化,至今還躺在地檢署的卷宗裡,而涉及疫苗採購案的前衛福部長陳時中還榮升政務委員。
其次,先辦藍白首長,不辦綠營首長。若以司法正義的標準,應當一視同仁、同一套標準,台北京華城的840%容積率案,高雄國賓飯店容積率高達1142%也應比照調查。雖然台北京華城案是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高雄國賓飯店是原本是商業用地,但全台灣的容積率難道不該一併調查?否則的話,顯然予人針對性辦案、選擇性辦案的深刻印象。
根據都市成長機器理論,城市發展需要政商合作,政府提供企業誘因,企業爭取商業利益,才會衍生出BOT模式,但這是為了城市發展或是圖利企業,一直處在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帶。若要查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案,林右昌在基隆市長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東岸商場案,讓NET增建後卻不登記產權,此案被林右昌當作傲人政績誇耀。這難道不涉及圖利罪?是否也該以相同圖利罪的標準,來檢視賴清德在台南市政開發的政商合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