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珍專欄:柯文哲成了「司法磨刀石」

2024-09-06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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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5 日就京華城案再度召開羈押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柯承惠攝)

台北地院5 日就京華城案再度召開羈押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柯承惠攝)

法官心證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不必十五天,僅僅四天不到,原本無保請回的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二度羈押庭檢辯攻防三小時,法官裁定三百六十度逆轉,柯文哲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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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庭抗告逆轉並非特例,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三開羈押庭,兩度提高交保金,最終還是遭到羈押;柯案與鄭案兩相對比,特別值得拿出來做為「法官心證」的教材。

鄭文燦有金流,柯文哲金流「押了繼續查」

鄭文燦案,檢方調查長達七年,聲請羈押時已經掌握行賄收賄金流和犯行錄音檔,地院以重金交保是認為事證明確無串供之虞,高院第一次發回更裁理由在質疑原審並未敘明無羈押必要之依據,也未說明是否全無串證滅證逃亡之虞;第二次發回更裁理由則在於鄭文燦涉嫌犯行重大,依過去不乏有政商名人逃亡的前例,做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仍有逃亡之虞,且鄭卸任後仍有政治與社會影響力,仍有與被釋回或交保的證人與被告,及未浮現的相關人勾串的可能;簡單講,高院審酌鄭文燦交保更裁的關鍵還是圍繞著是否有羈押必要,桃檢則提出新事證抗告,同時在鄭文燦四十七天羈押期間搜索出鄭住處的六百七十八萬現金,完成全案起訴,並未浪費三度抗告爭取到的兩個月羈押期。

柯文哲案,檢方聲請以圖利罪聲請羈押,並未查出金流;地院雖認定京華城案「客觀上有違法情形」,但採信柯文哲相信專業(前副市長彭振聲與都委會)未介入個案的辯詞;高院發回更裁的理由則直指柯文哲「積極介入」,質疑「被告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專業且多數決之都委決議,對本案情節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直接打臉北院法官的心證,只差沒說法官判案只採信被告說法,顯有不當。

果不其然,就在柯文哲請回的四天裡,各種「柯文哲不可能不知道」的「事證」接連出爐,包括民進黨苗博雅二0二一年的質詢,「哪一條(法律)可以給三個容積獎勵?」此案關鍵被告、已經在押的應曉薇二0一七年的質詢,「市長說簽了560℅容積率,會圖利京華城100億,京華城捐地30℅土地,市值已達200億,誰佔便宜?」前副市長林欽榮聲明,和當年的都委會一致反對京華城主張的容積率(百分之六百七十),更關鍵的,前都發局長林洲民接連翻出「往事」,包括他「定期」向柯文哲報告京華城案,且以文字簽呈備忘錄提醒柯文哲,若照應曉薇的質詢放水容積,市府恐須負起圖利法律責任,甚至直指當年的「柯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全程監督」大巨蛋案的都審會。

「嗡嗡翁」的柯文哲,坑了「都不知道」的柯文哲

上述材料都成了北檢羈押庭的攻防核心,據稱,羈押庭上檢方還拿出二0二0年十一月送公開展覽的六份批示公文,都有柯文哲的「市長甲章」,雖然是彭振聲保管的決行章,但不能因此認定柯文哲「主觀上沒有明知違法」,而柯文哲八年市長任內的「事必躬親嗡嗡嗡」、每天必開讓市府官員皮繃緊的「晨會」,都成了他不可能不知道京華城擴大容積率爭議的證據,質言之,「嗡嗡翁」的柯文哲,坑了「我都不知道」的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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