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司法不公罪」應該長什麼樣?

2024-09-12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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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過法院的人都知道台灣司法有多劣質,進過看守所的人都知道環境有多惡劣,並不是說所有司法人員都是妖魔鬼怪,畢竟,有敗類就有善類,重點在於規範司法人員行為的法律是否足以威嚇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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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述,不會有完美的解藥斷除病根,解藥也有可能會有其他副作用,但當前司法不公的現象已惡質到人人自危,惡例罄竹難書,不能不下藥。

解決政治干預司法的問題,談何容易?甚至根本不可能。因此,即便只想增加一些嚇阻力以保人權,都得搞焦土抗爭才會有進展,這不是光靠輿論說嘴形成社會氛圍就能推進的工作,而是得從國會,到街頭,校園,全面向針對司法問題死嗑現行體制,方能促成改變。

比起諸多重大弊案,如光電案,超思案,疫苗案,「京華城案」不過是非常小的案子,但台灣投入了極大量的社會資源關心一個小案,可笑又悲哀。

因此,柯黨將「黨檢一體」樹立為箭靶是正確作法,所有在野黨都應支持。重點不在「保柯」與否,柯文哲既不是曼德拉,也不是活菩薩,我們要的不是英雄神佛,要的也不多,一個講究基本人權的司法環境而已。

方法當然不是請客吃飯,紙上談兵,或高談民主,而是要處處烽火以凸顯問題的嚴重性。其中,不排除以圖利罪檢視中央部會,縣市首長乃至民意代表與特定媒體,該罷免罷免,該追究追究,以公平原則做一次大清算。

「司法不公罪」就應該長這樣。

*作者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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