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台灣的民主制度而言,縣市合併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折點,當我們回過頭看,2010年時中華民國縣市改制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或直接稱為縣市合併,這是將部分原臺灣省轄市改制、合併改制或與原有直轄市改制為新直轄市的措施,這個制度於2010年12月25日實施,縣市合併也是臺灣在1950年設置5市16縣後,第一次也是最重要的行政區劃調整。
我是一個在台南鄉下長大,卻在高雄都市工作的人,對於縣市合併有著極為深刻的感受,畢竟不管是在政治上的影響或是生活上的衝擊,個人都有實質的感觸,尤其在十幾年之後,個人對於縣市合併的直接感覺是,原本的好意已經被過度渲染,如今的縣市合併顯然已經成為城鄉差距拉大的隱形殺手。
一開始,縣市合併是一種被道德包裝的政治性動作,因為我們的高雄市長陳菊因此才能擔任超過十年的高雄市大家長,而且也因為大量的資源讓自己不斷的壯大,這讓高雄出現短多長空的發展內涵,如今高雄當然變漂亮了,但是整體的都市競爭力卻被其他的城市逐漸地超越。所以當初喊得震天價響的縣市合併,最後得力的恐怕是特定人或少數人,而絕大多數的民眾卻要接受這隨之而來的後遺症,這樣公平嗎?
從另外一個角度談,原本的縣市合併是希望相對進步的地方可以因此帶動比較落後的地區,然後可以達到一個比較平衡的區域發展,這對國家甚至對地方的整體都是利大於弊的,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縣市合併之後原本進步的區域還是占用大部分的資源,於是讓彼此的城鄉差距因此而拉大了,或許落後區域有些許的進步,但進步的幅度卻遠不及政府希望投入資源的地方,就像我們台南中西區的發展和東山區的發展,就看出其中的奧妙之處。
至於民眾的生活最大的影響就在於原本偏遠地區的資源已經缺乏,在縣市合併之後問題更嚴重,就像我們鄉下的基礎建設(如路燈,道路修補等) ,以前只要向上反映,不久就有人處理,現在或許是因為流程變複雜,也可能是更不被重視,所以時間會拖得更長,當然民眾就覺得更不便利了。
基本上,縣市合併是一個好的政策思維,但是在推行之前恐怕有太多的政治考量,因此比較缺乏細部的規畫,至今十幾年過去了,我們也很少看到有人對於這項政策提出檢討或更細緻的未來評估,導致我們已經變成表面受益卻實質受害的一群人,有苦也無處訴,根本也沒有人會回過頭關心我們真正的需求與想法,因為資源已經集中在特定的人或區域上,我們嗷嗷待哺的處境就顯得無關緊要了。
政策需要長遠規劃,不能有過多的政治考量,否則良旨美意可能會變成毫無意義,就像縣市合併一樣,原本大家都期待可以因此讓區域發展更均衡,如果真的變成拉大城鄉差距的隱形殺手,恐怕不是執政者願意見到的結果吧!
*作者為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