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離岸風電外資開發商向歐盟告狀,指稱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違反WTO精神,要求台灣給個說法。經濟部長郭智輝為此召集相關業者開會表示,未來將開放國產化政策,瞬時引爆本土業者反彈,並訴諸媒體大吐苦水。
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原意在扶植本土業者提升相關產業的製造技術與能力,減少對外國供應商的依賴,進一步達到能源供應鏈自主化的目標。然而據熟悉該產業的相關人士指出,現階段有部分離岸風電的供應商並沒有能力,甚至沒有意願要往提升自製率的目標努力。一方面是質疑離岸風電政策的延續性,擔心一旦投下巨資研發擴產,政策卻因選舉、政治等因素而轉彎,恐血本無歸。再者,有了國產化政策護身,只要被開發商納進供應鏈,訂單到手後再轉包給外國廠商,淨賺5%的無風險差價。
來台灣參與離岸風電建設的外資開發商,個個都是經驗豐富的業者大咖,本身就有配合多年的供應商,只因受到台灣國產化政策的要求,不得不採用部分品質、交期都不合格的本土供應商,以致開發時程一再延宕。
事實上,郭部長在9月底與業者開會後,最近又強調並沒有取消國產化政策;離岸風電3-1期仍維持既有契約規範、3-2期則對有需要的業者提供協助,只有3-3期將開放國產化。部長意在言外的是,為了達成2028不缺綠電的目標,3-2期有延遲的部分,政府將協助以趕上進度;到了3-3期就要憑真本事與國際同行輆勁了。
小英政府當年力推能源自主,以政府力量扶植本土供應鏈的政策完全正確。但是以管理的角度來看,各項專案所訂定的目標,在執行的過程中若遇到非預期的因素,勢必要對執行細節、時程進行必要的修正。台灣離岸風電產業在不到十年內,從零出發,快速發展到現在的規模,可謂另類的台灣奇蹟;然而在發展過程中,一定會有部分不夠完善的環節被忽略掉,就現狀而言,顯然就是國產化到了審視修正的階段。
企業常用PDCA(Plan-Do-Check-Act,計畫、執行、檢查、行動)循環作為優化方案的方法;離岸風電設定的國產化方向,推動一段時間後,盤點本土業者現階段的製造能力,技術能力是否有跟上國際標準?若是達標,可進一步降低製造成本,強化國際競爭力,這樣根本不須擔心開放外商進來搶生意。
若是本土製造能力離國際標準尚有一段差距,除了政府資源協助輔導外,也可與外商合作,邊做邊學,以求快速提升技術。畢竟,更高層級的淨零轉型目標,要求至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達15%、2026年達20%,但是去年占比才9.5%,明顯落後一大截。也因此,在能源政策及國產化延宕兩相權衡下,國產化鬆動實為經濟部不得不然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