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台灣在野黨也犯了「冒犯君主罪」?

2024-10-3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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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出解散政黨 執政當局文攻武嚇外再加司法清算

正常民主國家不可能出現的解散政黨之議,綠營談起來為何毫無滯礙?解散政黨之議有幾個重點,第一、所謂解散政黨通常是解散在野黨,除非司法有相當的獨立性,這次憲法法庭的表現顯非如此,因此,由執政黨來解散在野黨,其間的威嚇濫權意涵不言可喻。第二、民進黨扭曲攻訐國會改革的主要手段,就是誣指在野黨與境外敵對勢力合作,例如藍白推動國會改革完全是聽命於習近平等這樣可笑的指控,這次同樣套路,只是貼上一個解散政黨的招牌,這也顯示,執政黨對付在野黨,除了掌握旗下媒體文攻、發動群眾武嚇外,現在又多了司法工具,民進黨自認有大法官這個大幫手,就可以直接對付在野黨、不用管國會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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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隨便一個綠委的修法之議,為何大家信以為真?因為民進黨從蔡英文擔任總統開始,長期就受限於尾巴搖狗,側翼或極端者很快就躍居主流,到最後尾巴和狗已難分難捨,完全沒有主從之分,事實上,這次綠委的解散政黨之議,民進黨從上到下完全不反駁,因為這完全符合綠營執政以來「一切都可能」的心態,也就是漢娜鄂蘭形容的極權主義心態。

學泰國解散第一大黨?台灣憲法法庭也成扼殺民主幫凶

諷刺的是,動輒就要解散政黨的人或政黨,才真的是憲法增修條文所稱的「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現實的案例就是泰國憲法法庭在今年8月解散去年拿下第一高票的前進黨,前進黨犯了什麼天條?只因該黨「竟敢」支持修改「冒犯君主罪」,民進黨立委現在提解散政黨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泰國案例,台灣的在野黨只因推動國會改革就犯了天條、觸怒龍顏,因此要被解散?

台灣也許表面上比泰國民主,但兩國憲法法庭的大動作,背後真正的理由是一樣的,就是當權者不願接受或承認在野黨拿下的最新民意,台灣的憲法法庭這次向泰國憲法庭看齊,成了扼殺民主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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