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今(5)日報導,指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於市長室中收賄1500萬,還稱柯文哲在每階段全都有收錢,引起討論。對此,柯文哲律師團今日發出聲明,強調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律師團聲明表示,辯護人就鏡週刊2024年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
聲明指出,一,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二,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討論後再行決定;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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