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偵查不公開」到底是名詞還是形容詞,恰如筆者母校空中大學,若是名詞則好,表示頒發的學士文憑貨真價實,若形容詞就表示教學內涵「空空如也」!至少很清楚一件事,偵查不公開約束力不及於檢察官與特殊綠媒,檢方不服氣的話可以公開辯論暨對質,筆者幾件親身經歷,足以說明司法機關與準司法機關監察院,執行正義防線的能力與公信力日漸式微。
北檢死活都要羈押及延押柯文哲,立院司委會藍委已排案考察北檢,要面對面檢討偵查不公開是真是假。接近30年前,某夠力的受刑歐吉桑戒送外醫,他不想監內執行賴著住院,戒護科長礙於警力執意帶他回所,結果監察院司法獄政委員會,中央巡察小組第一站就排該看守所,監察委員「順道問候」,兼分監長的所長感受到壓力,交代科長由他去勿「輕舉妄動」。
先檢舉先贏、後檢舉活該遭殃?
另一實例,部長倚重的法務部首席顧問聽聞某監所弊端叢叢,周末從台北返鄉,週一原本首站安排要視察調查站及檢察署,臨時變更行程優先到該看守所,由於先入為主月暈印象,巡視從頭到尾繃著臉不發一語,離開前只對陪同所長丟下一句「聽說貴所烏煙瘴氣的」,害所長滿臉豆花尷尬不已。
除了辦藍不辦綠政鬥「夜尿功能」,監察業務已然「大小不甩」之領乾薪剩餘價值,陳情人已經把兩造同時違規照片檢附,及警察機關刻意緘默,監理站蓄意只受理一造違規舉發,不受理另一造反檢舉,奇怪理由是被檢舉者「不能主張違法平等」,也就是先檢舉先贏、後檢舉活該遭殃之法律上不平等,那怕先檢舉者違規在先,相關文書都掛號送監察院了,竟還要陳情人「具體」提供違法失職文件才憑以處理,真是令人額頭三條線無言!
執政在野看風景兩樣情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或說執政在野雙標不同調,法律修訂輕重緩急,在野特急件掛號限時專送,執政印刷品普通平信,沒送達掉了也無所謂似的。
基層公務員總罵主管龜毛,升上主管反罵基層頑劣不受教。當學生的希望老師和藹可親,當上老師又想嚴師出高徒,新當媳婦也偷罵婆婆不是人,待媳婦熬成婆依樣畫葫蘆,虐待兒媳要她逆來順受,殊不知時代不同囉!總之政客要想掌權時一種說詞,要逃避責任時另一種嘴臉,換位子換腦袋,執政在野看風景兩樣情,沒政黨一路走來立場始終如一者。
*作者為退休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