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上周提問:當年「S博士被勒索案」,北檢L檢察官洩密給D記者,北檢拒不調查,這次北檢也疑洩密給三立記者馬郁雯,北檢將如何處理?
北檢於16日約談三立馬郁雯調查洩密案,媒體報導過程為:「早上0930三立記者現身北檢,一個小時後離開,北檢12點到13點30分午餐兼午休,13點30分到15點調查結果出爐,連新聞稿都準備好。」北檢否認洩密。
對比「S博士被勒索案」,受害人告發北檢L檢察官洩密,有L檢察官在自己部落格上公開她洩密給D記者的證據,北檢不但不調查、不傳證人,還語帶威脅受害人不得再追究。前後比較,北檢可稱大進一步,由51分進步到52分。
北檢強調:「相關報導與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是否證實馬郁雯做假新聞?接著,陳佩琪被查扣保險箱,在北檢告知不得透露的前提下,第二天又立刻洩密!北檢將如何處理?我們拭目以待。
「S博士被勒索案」為何歷經20年無法忘懷?因為受害人有護照為證,甲日在歐洲出差,竟可被誣告甲日在臺北開車意圖撞人,法院為開脫包括檢察官轉任律師的犯罪集團,作出「不能認虛構」的判決,而讓該集團無罪定讞。(請參見本專欄《司法冤假錯,革命不可、維新不易》)
還有7名最高法院法官,在這份「上帝神諭」上簽名,是我一生唯一見過的神蹟!
而所有法扶的公益律師,全部見怪不怪,認為在「關係優先、利益比較」的現實下,已經是對升斗小民的幫忙了。這種司法文化,令人十分痛心。
蹭柯文哲●哀弱勢被忽視
幸而柯文哲是名人,如果北檢認定柯文哲於甲日收賄,而柯文哲甲日在歐洲出差,法院仍判決「不能認虛構」,柯文哲有足夠的粉絲炸鍋。
而弱勢者訴訟的委屈,根本無人聞問。也幸而這次可以蹭柯文哲的熱度,「S博士被勒索案」才能被提起,弱勢法律扶助被忽視的事實,才能在刊出後立即超越萬次點閱關注。
我們期待柯文哲大案,最後能夠回歸現代司法的證據基礎:柯文哲到底有沒有拿錢?或有證據表達要拿錢?
如果回歸以證據決,且一體適用名人和小民,將是本案的正面價值,臺灣司法也終於可以超過60分。
我們有陽光三法,也有「財產來源不明罪」,應對所有政治人物一體適用。我們也依據科技進步,提出過「政府支出數位法幣化」的建言,更可進一步澄清吏治。(請參見本專欄《以金融新創、數位法幣、斡旋平臺創造雙兩岸絞鏈》)
可惜「政商法媒裙」利益集團的存在,不願追求一致普遍的公正,寧可利用在訓政期與當前的矛盾法條,因「敵我意識」而可幕後操作,讓法院保持擔任賭場,名人和小民同案卻不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