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建立照服員管理機制,共同守護長照品質

2024-11-21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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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若遇照服員的違規違法情事,政府應建立專責的調查機制,並提供機構必要行政與法律支援。(資料照,顏麟宇攝)

作者認為,若遇照服員的違規違法情事,政府應建立專責的調查機制,並提供機構必要行政與法律支援。(資料照,顏麟宇攝)

近期接連爆發照服員詐騙失智長輩案件,短短數月內就有超過百萬元的詐騙金額,不僅引發社會關注,在業界也有不少討論。然而,新聞報導畢竟是個案,避免讓少數抹黑整個長照產業。第一線默默耕耘的大多數照服員,仍秉持專業關懷,為需要照顧長輩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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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發生案件確實暴露出現行長照人員管理缺失。目前對照服員管理措施,大部分著重在教育訓練層面,期待透過繼續教育提升服務品質,缺乏懲罰與預防措施。至於發生違規違法情事,則仰賴各機構之內部規定處置。實務上,許多小型長照機構面對照服員不當行為,常因人力物力有限,不願涉入冗長司法程序,往往選擇以解僱方式草草了事。然而,在當前照服人力短缺環境中,少數不適任照服員能輕易找到下一份工作機會,形同制度缺口。

曾有照服員當面辱罵長輩三字經,但家屬因故不願提告,機構僅能依據規定解雇照服員。前述案例凸顯出困難處在於,一方面長輩無力捍衛自身權益,家屬也可能不願為長輩提告,或根本無能承擔後續司法所衍生時間、心力與經濟成本。而機構當場解雇照服員,僅能針對內部強化督導或教育,盡力避免再次發生。若欠缺有效制度介入,類似情事可能一再發生。

針對長照產業人資管理缺口,亟需建立機制協助長照機構或家屬。首要之務,可參考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建立不適任照服員的通報機制與資料庫,就嚴重違反職業倫理、涉及財務犯罪、虐待或造成重大照顧疏失,透過記錄、追蹤、預警、限制到禁止等不同層級管理,避免再次發生憾事。

若遇照服員的違規違法情事,政府應建立專責的調查機制,並提供機構必要行政與法律支援。調查可由法律、長照、社工和醫療等跨專業人才組成,負責受理申訴,進行獨立調查,針對個案提供專業意見,必要時協助進行司法程序。此外,政府也可主動提供相關行政或法律協助,包含設立法律諮詢、文書及指引支援,甚至適時補助訴訟相關費用,降低機構處理案件負擔,提高主動改善意願。

隨著人口老化加速,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服務的品質管理愈形重要。長照體系持續提升人員專業照顧能力,鼓勵及表揚優秀照顧人力付出,積極建立基層長照人員專業形象。同時,也需有效管理不適任人員。政府應建立不適任照服員通報機制與資料庫,成立專責調查單位,並提供長照機構必要行政與法律協助。唯有建立完善照顧人力管理制度,方能杜絕憾事發生,確保長照服務品質,共同守護長輩的權益。

 

*作者為吳鳳科大助理教授,台師大博士、社會工作師,從事社工及長照教學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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