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基層公務員因遭單位主管長期霸凌而走上絕路,引發社會對職場霸凌的熱烈討論。然而,台灣更嚴重且普遍的霸凌事件,則在各民意機構的會議質詢場合,然而社會各界卻習以為常,甚且視若無睹。
職場霸凌不再是私部門的專利,公部門也深受其害。過去,我們總認為公務員擁有相對穩定的工作環境,但現實卻是,權力結構的不平等,以及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使得公務員在職場中仍可能遭受不公待遇。
然而,民意代表與行政官員之間的權力更加不平衡。部分素質不佳的民代常在會議期間動輒對官員恣意羞辱,內容卻與公共事務無關,這樣的行徑已符合霸凌的定義。偏偏喜歡這種問政風格的民代,本身爭議不少,甚至不學無術;咆哮式的質詢目的不在釐清政策的真相,只求博得取媒體版面。
令人憂心的是,這種霸凌官員的行為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心理上的傷害,進而影響其工作績效,甚至就此消極怠惰。我們常在抱怨公務系統的行政效率不彰,但其中有部分原因是來自民意機關的權力過度擴大,對行政部門造成干擾,造成公務員疲於應付,或是消極以對。
卓內閣上任以來,在野黨立委針對經濟部長郭智輝的「關照」幾乎到了每周一狂電的地步。所幸郭智輝出身自企業界,產業、經濟事務難不倒他,對政策規劃了然於胸;針對立委的質問,其回應也常讓立委無法得分,於是開始轉而對郭進行人身攻擊。
日前在野黨把焦點瞄準郭智輝在就任部長前的財產處理方式。把時間軸裡拉出來看,郭智輝在入閣前是企業經營者,只要符合法規,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其私人財產。原本一件正當、平常的事務,卻被在野黨立委指控「以公謀私」,還煞有介事地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
有趣的是,修理郭智輝砲火最猛烈的是在野黨立院總召,而該總召過去在證券市場的事蹟廣為人知,社會民眾對其也有一定的評價;如今卻站在權力的制高點上,質問上任前的民間企業家郭智輝處理私人財產有問題,其公信力與政治企圖令人搖頭。
燈塔底下是最黑暗的。最高民意機關卻是將最不堪的霸凌官員手段視為問政的日常。《國會改革法》不是更應該優先改革這群沒有自制力的國會議員嗎?在追究平民的財產處理方式之前,要不要先把各級民意代表的財產來源入專法交待清楚呢?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