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特例只是用以說明,各國的死刑存廢和人權水準並沒有直接關連。那麼,究竟是什麼樣的國家比較可能會廢除死刑呢?答案同樣會讓廢死集團成為過街老鼠,因此他們絕對會打死不認。
真相是,絕大部分基督宗教(含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等)國家都支持廢除死刑,最明顯的例外是美國,聯邦政府、軍隊、和過半數的州仍有死刑。但美國其實曾經廢除死刑,只不過在保守派的壓力和居高不下的謀殺率之下,多個州政府相繼修改相關法律恢復死刑,隨後聯邦政府也跟進恢復。
實際攤開地圖就會發現,完全廢除和原則廢除死刑的前兩個梯隊,散佈在基督宗教全面普及的西歐、北美、中南美州、南部非洲、和紐澳及諸多太平洋島國。最明顯的例外是俄羅斯,雖然以東正教信徒居多,但是在死刑存廢上卻落在長期中止執行的第三梯隊。
相反的,維持死刑的國家則包括中東和北非的回教世界(也包括印尼),尊奉印度教的南亞,信仰神道教的日本,以及首重民間信仰的海峽兩岸等。包括台灣在內,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基督宗教人口比例普遍遠低於一成。
顯然,宗教信仰才是決定世界各國死刑存廢的關鍵。因此,與其說廢死是全球主流趨勢,不如說是基督宗教國家太強勢,不但在全球建立許多國家,還完全不尊重世界各國獨特文化所衍生的價值判斷,硬是要伸出上帝之手,把全世界改造成他們想要看到的樣子!
只要看過魔幻電影《康斯坦汀:驅魔神探》(Constantine),就知道為何基督宗教國家反對死刑──女主角的孿生姊妹雖然是上帝的忠實信徒,但自殺之後仍被打入地獄,女主角懇求熟識的教會高層舉行儀式以求拯救,得到的回應是為難的搖頭。
這是在各個基督宗教中普遍存在的教條之一,自殺者都會被打入地獄,犯罪殺人逃不過,判決和執行死刑的人同樣無法豁免。而這個教條的起源則在於,基督宗教主張上帝創造萬物,人類的生命也是上帝的恩賜,因此包括國家在內,人類沒有權力消滅生命,於是無論自殺或殺人,都等同於褻瀆上帝!
和佛教的「不殺生」一樣,基督宗教的論述同樣有個天大的漏洞──現代科學證明,人類以外的動物,五花八門的植物,乃至於細菌和病毒等微生物,也都屬於生命形式,那麼在上帝創造萬物的前提下,為何人類可以隨意剝奪其他生物的生命權?
「天道好還,報應不爽」的世俗信念錯了嗎?
在台灣居於主流的民間信仰其實相當繁雜,但以死刑這個議題而言,主要反映在佛、道、儒三教共有的「因果報應」上,而且民眾所期待的是「現世報」,而不是正規宗教常見的「死後報」甚或「來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