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折扣碼」證人變被告?陳智菡認拿木可勞務費:絕非抽佣或帶貨

2024-12-18 11:32

? 人氣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京華城案17日約談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見圖)作證。(柯承惠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京華城案17日約談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見圖)作證。(柯承惠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17日遭檢調約談,外傳可能因在木可競選小物「折扣碼」上抽佣,涉違反政治獻金法而從證人轉被告。對此,陳智菡今(18)日受訪時表示,她從頭到尾不曾因折扣碼得到木可公司的業績退佣,但木可公司確實有給她們勞務報酬,例如幫忙宣傳或出席活動的勞務報酬,但不是抽佣或帶貨,這些事情她都有告訴檢調,為何要刻意說是為了佣金入人於罪?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陳智菡今日表示,昨天很多黨公職人員配合檢調釐清相關事情,但他們也親身經歷什麼叫做黨檢媒一體,在裡面檢察官說出去不要對外說,但很快隔天就有媒體配合放話,刻意導引有違法事情。她直言,不管是調查局還是北檢,很多事情都搞混了,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進入政治獻金,在最後期推出的木可小物,是純粹的商品販賣,並不是政治獻金,

陳智菡表示,她很沉重的告訴調查官說,現在的種種做法不只脫離實務、刻意入人於罪,還誣陷了一個好人,她說的就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文哲在一系列的陷害當中,經過連續的訊問不停在迴旋、重複、挖坑,一樣的概念偷換之後,就開始設陷阱。

陳智菡:木可販賣競選小物不等於政治獻金

陳智菡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販賣的競選小物歸競選小物,這本身就是商業行為,不等同於政治獻金,如果說販賣小物就是侵占政治獻金,完全就是錯誤的理解。如果檢察官有這樣的錯誤理解,就不難想像為何現在有這麼多恐龍法官,用想像、虛構的事實,用片面裡解的資訊入人於罪,這些事情都要適可而止。

陳智菡說,昨天偵訊的內容的確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同仁勞務報酬,但他們一直要把勞務報酬說成是帶貨、折扣碼、抽佣,她昨天也明確告訴檢察官這不是抽佣,當時木可公司在12月底推出競選小物,這不是政治獻金,是販賣行為,對他們來說,當然希望提高候選人的曝光和好感度,因此會幫忙宣傳這些競選小物。後來木可公司說可以提供她們折扣碼,只要告訴粉絲就可以打折,她當然認為這應該回饋給支持者。

檢察官一直說有抽佣,但她從頭到尾不曾得到木可公司的業績退佣,為何要刻意說是要為了佣金入人於罪?陳智菡批評,這就是所謂的司法改革嗎?檢調拿出片面資訊扣人罪名,把商業行為曲解成侵占政治獻金,那還有什麼是做不到的?如果真的是退佣,那證據就拿出來,難到現在台灣的法律,是民眾黨的人從事勞務報酬得到的薪水,都不合法要抓去關嗎?還說要證人轉被告,她不會接受這樣的恐嚇。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

‧ 「柯文哲到底哪違法?」陳佩琪自爆身心狀況差:會好好活著看惡質政權垮台

喜歡這篇文章嗎?

羅立邦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