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元繳進國庫!新增科技執法2/15正式啟用「違者當場開罰」,很多車主都忽略

2025-01-0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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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將在北港、麥寮、斗六、西螺、斗南新增5處科技執法,2月15日正式執法取締。(資料照/洪煜勛攝)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將在北港、麥寮、斗六、西螺、斗南新增5處科技執法,2月15日正式執法取締。(資料照/洪煜勛攝)

雲林縣在北港、麥寮、斗六、西螺、斗南分別增設科技執法設備,這5處都是當地民眾進出要道;雲林縣警察局說,宣導期今天展開,2月15日正式執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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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新建5處科技執法,2/15正式取締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經統計113年度雲林縣交通違規態樣,以超速違規4萬7140件最多,闖紅燈1萬4003件次之,為避免因闖紅燈及超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特別新建置5處執法設備。

設置地點包括北港鎮145縣道42k+500m處(媽祖醫院前路口、麥寮鄉雲1與雲2-1鄉道路口(雲1鄉道7k+800m處)、斗六市文化路與大學路口、西螺鎮台1線公路與振興路口及斗南鎮大展路與東科三路口。

縣警局說,相關執法路口及取締種類也在警察局網站公告,提供各駕駛人參考,期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1.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1200-2400元罰鍰。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2. 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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