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交通事故發生,苗栗縣警察局宣布將於竹南鎮中華路240號前新建置測速照相設備,並於2月1日開始啟用,春節往返的民眾務必注意,以免沒注意過年紅包錢就飛了!
苗栗縣警察局統計,竹南鎮地區113年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計有8件、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計有1564件,因此將於2月1日起竹南鎮中華路240號前新設第5支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將履行科技執法。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為減輕員警負擔,將利用全年無休的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在該路段(速限60公里)輔助執法,守護交通安全、行車秩序。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世煌表示,設置測速照相設備多設於易肇事路段,主要目的為降低交通事故肇事率,非以取締為主。
1. 超速罰款金額
一般道路超速違規:處1200-2400元罰鍰。
機車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12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14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1600元。
高(快)速公路超速:超過速限時速20公里以內罰3000元;超過速限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罰3500元、超過速限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罰5000元。
不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無論一般道路還是快速道路、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舉發,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處新台幣12000元至18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未滿80公里,處新台幣16000元至24,000元罰鍰;超速80公里以上者處罰新台幣36000元罰鍰,以上都還要被吊扣汽機車牌照6個月,如果不按時繳送還會被註銷車牌。
2. 闖紅燈罰款金額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苗栗縣警察局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