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被關押114天後,短暫重獲自由不到1周,台北地方法院2日晚間第三度召開接押庭,認定柯文哲等4被告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今(10)日證實,已收到柯文哲的抗告狀。
北檢去年底就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以收賄、圖利、背信、公益侵占等罪正式起訴柯文哲,並求處28年半重刑,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柯文哲睽違4個月後再度重返信義路住家。期間,歷經檢方數度抗告,柯文哲交保金提高至7000萬元、配戴電子腳鐐,但最終仍還押台北看守所。
對此,柯文哲今(10)日委任律師團已提出抗告,北院也證實已收到,將送交高等法院(高院)裁定。事實上,被裁定羈押禁見的第一時間,就傳出柯文哲將提出抗告,然而在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北市議員應曉薇先後提出的情況下,柯文哲是最後一位提出的人。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