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推出「114年度犬貓絕育補助」,為犬貓飼主提供經費支持,推動寵物絕育手術,改善動物保護環境。申請者需符合特定資格,包含設籍於苗栗縣、犬貓完成絕育手術與晶片植入等。每隻公犬貓補助800元、母犬貓補助1500元,採先申請先審核原則,額滿為止。申請方式包括郵寄或親自送件,所有程序須在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欲申請者應備妥相關文件,並確保填寫資料完整無誤,以免影響補助資格。
毛孩爸媽領錢了!符合條件「政府發1500元現金補助」
一、補助對象為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者:
(一)設籍或居留證居留地址為苗栗縣18鄉鎮市之犬貓飼主。
(二)申請人管領之犬貓於公告期限內與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簽約之動物醫院(診所)完成絕育外科手術。(應於設籍本縣後再完成手術)
(三)該犬猫需完成晶片植入寵物登記,且接種之動物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仍在1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資料須全國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所載資料相符,請主動向寵物登記站提出更新,包含飼主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寵物晶片號碼、性別、狂犬病注射資料、絕育手術欄等,始得申請。)
(四)申請人須提供本人名下銀行或郵局帳號以利匯款。
二、本申請證明書1份僅限申請1隻犬或貓絕育補助款
證明書1份僅限申請1隻犬或貓絕育補助款,請用黑色或藍色硬筆書寫,字跡不得潦草,若有塗改請於塗改處蓋章。
三、本補助受理期間
為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或經費用罄(另公告)止。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辦理(10月31日17點前為最後收件)。
四、應備資料:
「苗栗縣114年犬猫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含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犬貓絕育手術相片)、「委託匯款書」、「領據」,申請人請詳實填具。本申請證明書上填寫之申請人與該犬猫之寵物登記飼主須為一人,始得申請。有水記號之欄位申請人請勿填寫。
五、補助款核發金額為定額補助:
公犬貓每隻補助新台幣800元整,母犬貓每隻補助新台幣1500元整,超過金額為飼主自行負擔;須視本縣縣庫資金狀況撥付。
六、年度補助原則:
依「先申請,先審核」原則,並得視經費預算額度予以審核是否核撥補助款。若補助款將用罄之際,會於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上公告,請申請人於絕育手術前上網或來電查詢相關剩餘補助額度訊息。
七、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請於犬猫術後備齊填寫完整之「苗栗縣114年犬猫絕育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委託匯款書」與「領據」,以郵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犬猫絕育補助款」,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每周一至周五8:00-17:00,以收發章為憑)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以匯款方式匯至申請人帳戶,撥款所需轉帳跨行手續費30元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二)若有資料缺漏與寵物登記不符或須補件請於電話或公文通知後,於本補助結束前補齊。
(三)申請資格不符者,將電話或公文通知申請人後,以公文方式敘明理由寄回
八、案件查核:
為落實本絕育補助稽核,將不定期派員實地查核申請案件之實際情況並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規避、妨礙或拒絕等情事,或於查核過程發現與事實不符者,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得原件退還不予受理,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情節重大者將追回補助之款項,並依法追究相關之責任。
本申請證明書所載之事項一旦經舉發或查察有不實、偽造之情事,除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與詐欺背信等追究相關罪責辦理外,並將不給付任何款項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同一隻犬猫,不得重複申請其他單位絕育補助款:如經查證有重複請領之情事,將予以駁回或追回已核發之款項。
資料來源:《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