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報告也提出建議,應保障宗教學校拒絕接受同性戀學生和老師的權利。報告指出,國會應修法使宗教學校可向大眾公開立場,而後拒絕錄取LGBT教師或學生,「對於一些學校社區來說,培養一個適合他們宗教信仰的環境和氛圍是極其重要的」,「審查小組認同他們的權利,能夠以保護孩子們的權利和精神健康為出發點,來選擇或偏愛那些支持學校社區宗教信念的學生」。
這份宗教自由審查報告雖認可宗教學校排除LGBT的權利,但在其他議題上,則明白指出,學校「沒有任何理由」可因種族、身心障礙、懷孕、雙性人等因素拒絕錄取員工或學生。陸鐸更於報告中建議修改《種族歧視法》,或是新制訂《宗教歧視法》,以實踐對弱勢群體的保護。
「每個孩子都有權享有人性尊嚴」
目前澳洲輿論的核心問題是──什麼樣的作為構成非法歧視LGBT族群?公民自由團體、國會反對黨議議員以及同志權益倡議組織齊聲抨擊,痛斥政府當局不應為歧視提供捷徑。反對黨工黨領袖蕭頓(Bill Shorten)指出:「每個孩子都有權享有人性尊嚴,我們甚至連這種辯論都不該有。」
澳洲婚姻平權組織(AME)主席、新南威爾斯省議員格林威治(Alex Greenwich)表示,他擔憂宗教自由審查報告將損害同志權益,「這項報告其中一個悲劇的點在於,它試圖建立同性戀vs神的論述」。格林威治指出,然而澳洲宗教的群體大部分很支持LGBT族群,LGBT也很尊重並支持宗教團體。
澳洲司法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10日發布聲明證實總理莫里森的說法,表明當局並未打算修法減少宗教學校的反歧視限制,「允許學校就符合其宗教信條的方式,去聘僱人員、錄取學生的法律豁免規定早已存在。」至於這項備受爭議的宗教自由審查報告何時才會公開?莫里森指出,該報告會於2018年底前、政府擬定完整的回應和改善方法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