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快兩週了,終於地方法院裁定准許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名下財產假扣押,但駁回另外兩家主辦活動的公司業者呂忠吉和周宏偉的假扣押,法院的說法是周、呂兩人「不具備扣押標的」,用白話文說,就是他們沒有可供扣押的財產,為此,新北市政府已經準備提出異議,不論結果如何,就是不能讓必須負責業者,有任何脫逃責任的可能。
八仙樂園本來聲言只是房東,在假扣押確實後,陳柏廷終於出面道歉並表示會負責。
八仙塵爆事件,是意外,卻不是天災,肯定有人為肇禍或擴大災害的因素。換言之,這起事件必須也一定有人要負責,不論是輕是重、不論是刑事之責或民事之責。
事件發生後,各種檢討之聲起,從質疑八仙的萬海政商背景,到質疑呂忠吉的後台背景很硬,不一而足。問題是,肇事就是肇事,與政商背景與後台何干?台灣是法治社會,管你是藍是綠或藍綠通吃,出了事就別想躲。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痛罵早前對假扣押提起抗告的陳柏廷,「你真以為是八仙,可以八仙過海嗎?你一點良心都沒有嗎?」卻被網友質疑護航呂忠吉,新北市對三名業者同時提出假扣押,法院不准,是法官必須提出說法,與護航何干?重點是,新北市不該對八仙同時提出假扣押嗎?
彩虹派對固然是由呂忠吉和周宏偉承辦,八仙僅出借場地並未共同售票,但是還是有幾點要追問,八仙將場地出租有無向主機關申報許可?派對將人工造浪池變更用途成為舞台,是否間接造成粉塵起火的環境?此外,八仙本身的消防、逃生、安全設備、乃至救災動線是否足夠?如果有問題,難道不該負起連帶責任嗎?民眾逛百貨公司跌倒了,百貨公司都得搞清楚情況負起責任啊。
不論是公共危險罪或是業務過失罪,最重要的還是要待火場鑑識報告,檢警得要加快速度,把事件原因公諸於眾,並以此做為對業者課責求償的依據。截至目前為止,各界愛心捐款已先撥發為慰問金,政府還要提撥預備金做為未來醫療照護的後盾,而基本的保險理賠外,業者的民刑事賠償都不能輕易放過。
八仙塵爆是近幾年最嚴重的一起公安事件,如果業者可以因為後台或背景、財產不夠豐厚未能被扣押而逃過該負的責任,那就永遠不能讓眼中只有獲利率的業者學到教訓,自許文明的台灣,絕對不能容許業者的財富建立在對人命的輕賤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