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髮皤皤的老人家,駝著背,推著助行器,15日來到德國北部城市呂訥堡(Lüneburg)的法院,聆聽判決,結果是有罪,判刑4年:老人家參與了一樁人類歷史上最恐怖的罪行,是30萬人慘遭謀殺的從犯,背負了30萬條罪名。老人家名叫奧斯卡.葛洛寧(Oskar Gröning),出生於1921年6月10日,也就是說,他今年94歲了。
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納粹600萬人大屠殺(Holocaust),這可能是最後一場審判。對於已經為數不多的大屠殺倖存者,這是等候許久但終於降臨的正義。
70多年前,葛洛寧滿懷熱忱加入滿手血腥、惡名昭彰的納粹親衛隊(Schutzstaffel,SS),擔任文書工作。1942年,21歲的葛洛寧來到波蘭(已被德軍佔領)南部一個小鎮奧斯維辛(Auschwitz),當時他還不知道,自己的新工作地點是一座集中營(Konzentrationslager)。
當一列車一列車的囚犯從歐洲各地運來奧斯維辛,葛洛寧負責集中他們的行李,搜刮他們的財物,匯往柏林的SS總部,充當納粹的戰費,囚犯稱他是「奧斯維辛的帳房」(Buchhalter von Auschwitz)。葛洛寧說,當時他也被集中營的罪行嚇壞了,曾經三次請調到前線,但是直到1944年秋天才如願。
檢察官認為,他的行為協助死亡集中營的運作,求刑3年半。辯護律師則強調,他只是納粹這部死亡機器中的小小齒輪,而且並沒有實質參與屠殺行動。結果法官不但判他有罪,而且刑期更重,4年。
葛洛寧在奧斯維辛工作了大約2年,檢方對他的起訴鎖定1944年5月至7月之間,137列火車將42萬5000名匈牙利猶太人遣送到奧斯維辛,其中一大部分從火車站直達毒氣室,結束生命。
和歷來其他受審的納粹戰犯不同,葛洛寧對自己的過去非常坦白。今年4月大審登場以來,他一再表示,自己在道德上有罪;至於在法律上,那要由法官決定。他還說,自己沒有資格懇求被害人寬恕,唯有懇求上帝。
葛洛寧已經很老、很孱弱,受審期間,他一天只能出庭3個小時。14日,他在庭上以顫抖的聲音說:「奧斯維辛的事,任何人都不應該參與。我知道這一點,我很後悔當年沒有懸崖勒馬、堅持原則。我非常抱歉。」
法官康碧許(Franz Kompisch)指出,他知道葛洛寧是出生在一個很不一樣的時代,一戰之後的德國,一個右派民族主義的家庭。但是他強調,葛洛寧儘管有別的選擇,卻還是自願加入SS,「你並不想置身事外,你想參與……你所謂的道德罪行,在法律上正是謀殺罪的從犯。
西蒙維森塔爾中心(Simon Wiesenthal Center)納粹戰犯搜捕專家祖若夫(Efraim Zuroff)說:「葛洛寧案的判決非常重要,因為這是第一樁被告並未實質參與大屠殺行動的案例。未來還會有更多這樣的人受審,他們雖然沒有親手扣下扳機,但是仍然參與了納粹的最終解決方案(Die Endlösung)。」
葛洛寧還可以上訴,而且由於他實在來日無多,因此就算定讞,也未必會在牢獄中了結殘生。但是幾位倖存者原告表示,重要的是判決、是正義,不是懲罰。
1940年到1945年間,110萬人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化為冤魂,大部分是猶太人。奧斯維辛集中營總共約有6500名工作人員,迄今只有49人被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