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摩克利斯之劍
如果把新國安法比喻為懸在港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應不會太過分。
袁國強司長一方面認為新國安法不會在港實施,叫港人不必擔憂,另一方面卻不能確保港人在港如觸犯國安法,赴內地不會被捕。這點充分反映出中國法制的不確定性:立法者在起草新國安法時強調了原則性,意圖用法律把危害黨國政權體制的方方面面控制住,造成許多法律字眼的模糊性,使法律本身存在很多不確定性。當法律符合當政者意志時,它可以不被強制執行;當法律不能迎合當政者意志時,它就被強制執行。因此常常出現,相同的法律,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地方,被向完全不同的方向執行。
新國安法的頒布,使港人處於捉摸不定或莫名恐懼的狀態,只能靠揣摩上意和現實案例來判斷。例如,媒體披露,去年香港佔領中環運動後,不少參加人士被拒入境內地。
《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是中國法律是否在香港實施的「門檻」,這個「門檻」不是很高,不需修法。香港回歸以來,附件三裡的全國性法律有過三次增減,其程序不是通過《香港基本法》第159條的修法,而是經過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決定。
當然,香港若「出現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人大常委便有權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8條,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在這情況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所以,新國安法是港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備而不用,用時方便;不是不用,需時就用。新國安法涵蓋面廣,又沒有列明具體罪名和罰則,令執法者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如果沒有監督與制衡,不是國家和香港之福。
撰稿:林貢欽 香港自由撰稿人
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