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將再度緊縮移民政策,終止在美國出生嬰兒自動擁有美國公民身分的「出生地公民權」法規;換言之,新生兒的父母只要不具合法居留權,新生兒本身也無法成為美國公民;不過川普此舉顯然有違憲之虞,能否實現尚有變數。
川普(Donald Trump)29日接受Axios新聞網專訪時表示:「美國是全世界唯一國家,只要有人來生了小孩,這小孩就是美國公民。這太荒唐了,必須終止。」面對11月6日投票的美國期中選舉,川普近來頻頻打出移民牌,此舉將是他上任後最強硬的反移民措施。
一出生就有當地國公民權?全球33國有相關規定
不過美國智庫「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也指出,美國並不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實施「出生地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國家,鄰近的加拿大、墨西哥和西半球許多國家都自動給予在國內出生的嬰兒公民身分。據移民研究組織「NumbersUSA」統計,這類國家至少33個,絕非川普所說的「唯一」。
川普透露,這項政策是為了打擊「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風氣和後續一連串移民問題。他已經和白宮法律顧問團隊討論過這項政策的可行性,原本他以為要修憲,但法律顧問認為只須簽署行政命令即可,甚至不需國會批准。《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指出,川普早在2016年總統大選期間就已提出過類似想法。
根據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第一款,任何在美國出生的嬰兒將自動成為美國公民,不需要考慮雙親的國籍。儘管川普宣稱只需要簽署行政命令就可以終止這項規定,但憲法位階高於總統行政命令。美國修憲門檻相當高,發起有兩種方式,國會參、眾議院兩院至少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或者至少三分之二的州議會(34州)同意;成案之後,修正案必須獲得四分之三的州議會(38州)批准,才能生效。。
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保障「出生地公民權」保守派:只應限父母為合法居留者
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源於《1866年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866),當時是為了保護南北戰爭後黑人族群的平等權益,並在1868年被寫入憲法增修條文。其第一款規定「任何在美利堅合眾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皆是合眾國與他所居住州之公民」。
不過部分保守派人士認為,由於立法當時沒有現代「非法移民」問題,因此增修條文第14條應只適用於擁有美國合法居留權的人,不適用於非法移民。曾在川普白宮國家安全會議 (NSC)任職的安頓(Michael Anton)日前投書《華盛頓郵報》時就指出,指稱「認定所有出生在美國的嬰兒自動擁有公民身分」是對增修條文第14條的誤解,此項規定應只及於合法居留者的子女,「只要在美國地理範圍內出生就自動賦予公民身分,無論從歷史、憲法、哲學或實務的角度看都非常荒謬。」他也指出,可以透過行政命令進一步載明,非公民身分者的子女就算在美國出生,也不具有公民身分。
不准進來美國!川普派出5200名部隊前往美墨邊境阻擋移民
川普上台後便不斷加強移民限制,29日美軍北方司令部(USNORTHCOM)宣布,5200名鞏固南方邊境的美軍官兵將在本周末之前部署完畢,目的就是為了阻擋持續往美墨邊境前進的中美洲移民遠征隊(migrant caravan)。
川普也在推特上喊話:「有許多歹徒跟很壞的人,都混進了這支正在靠近我們南方邊境的隊伍裡。請回去吧,除非是循合法管道入境,否則你們不可能獲准進入美國。這是對我們國家的入侵,我們的軍隊正在等著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