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長賽辛斯1日宣布,控告中國國營福建晉華公司和台灣的聯華電子公司與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國美光科技公司商業機密,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約台幣2690億元)。
司法部除了今天宣布的刑事起訴罪名,還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阻止聯電和福建晉華將使用美光公司(Micron)失竊技術所生產的產品輸往美國。
起訴書指出,中國有意取得未擁有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技術,而美光是美國唯一製造DRAM的業者。賽辛斯(Jeff Sessions)說,聯電與福建晉華合夥,好讓中國能夠由美國竊得這種技術,用來和美國競爭。「這是厚顏無恥的陰謀。」
他指控,這些案件顯示,中國決心一路偷竊機密,促進經濟發展,而美國成為苦主。他說:「這種行徑不合法,是錯的,而且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必須要停止。」
3遭起訴台人曾任職美光 聯電時期竊取技術
加州聖荷西市(San Jose)聯邦地方法院公布的起訴書指控,福建晉華集成電路(積體電路)公司和台灣民營的聯電公司以及聯電的3位高級主管,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以協助聯電和福建晉華研發許多電腦處理器使用的DRAM晶片。
起訴書說,涉案3名台灣男子是陳正坤(Stephen Chen Zhengkun)、何建亭(He Jianting,譯音)和王永明(Kenny Wang Yungming,譯音),他們全都曾在美光工作,並在加入聯電時竊走美光的技術,目的是要轉移給成立僅2年的福建晉華公司。
陳正坤原本是美光公司高級主管,後來跳槽聯電,接下來出任福建晉華的總經理。這對美光構成重大威脅,這家美國半導體業巨擘的市值大約1000億美元,控制全球DRAM市場的20%至25%。
福建晉華4個月前在中國法院打贏與美光的專利權訴訟官司,獲法院下令美光停止在中國銷售十餘種固態硬碟、記憶卡和晶片。
為示報復,美國商務部10月29日才嚴格限制福建晉華購買美國的機器和材料以增加工廠生產DRAM的能力。這意味美國業者必須取得特別許可,才能出口供福建晉華使用的產品。
賽辛斯說,中國由國家支持的計畫不斷竊取美國的工商業機密,這是最新一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