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支持同婚,以進步價值維護台灣主體性

2018-11-0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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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判決裡,服從上級命令的士兵,因缺乏「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善意,而被視為有罪。這樣的敘述同樣適用於反同團體中的每個個體。若團體中的個人受制於宗教或同儕壓力,對於有心團體的虛設言論照單全收,缺少邏輯辯證,甚還四處散播,便正是在強化社會的不平等,傷人而不自知,絕無法自詡『上帝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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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同性婚姻,對於現有異性結合之婚姻權利並不影響一分一毫,且是將制度對於個人的保障更擴展至社會上的每一位公民。自荷蘭於 2001 年正式認可同性婚姻起,國際間已經過十餘年的檢驗。只見擁護的國家越來越多,卻未見有任何國家在認可同性婚姻後,發現苗頭不對,而後廢棄。光是此一現象,便可為台灣的同婚政策背書。

荷蘭一對男同志情侶公開牽手遭毆打,引發眾怒。(美聯社)
「自荷蘭於 2001 年正式認可同性婚姻,同婚政策在國際間已經過十餘年的檢驗。只見擁護的國家越來越多,卻未見有任何國家在認可同性婚姻後,發現苗頭不對而後廢棄。」(資料照,美聯社)

法國前司法部部長 Christiane Taubira 曾在國會上,對反同勢力呼籲:「我們應該要抑制我們的衝動,我們不應該拘泥於個人偏好喜惡,因為我們在做法律上的決策,而這攸關權利與自由。(8)」即是正在提醒遠在台灣的我們,莫因看見刻意抹黑的訊息便見獵心喜,不斷轉傳訊息,加劇對於少數群體的嚴峻迫害。比起改變所愛的人的性別,選擇成為更加善良的人絕對更加容易。

對於台灣而言,同性婚姻的通過更是有其多元價值。不僅促進性少數族群的身心健康,維護台灣公民間的權利平等,也是個絕佳的時機,向世界展示我們辛苦多年終於促成的民主成果,凸顯台灣與中國間的差異,維護台灣的主體性。

十一月二十四,支持同婚,願有情人得成眷屬。

*作者為醫師

參考資料:

(1)教育部澄清網路群組流傳教科書不實性別平等教育內容之回應
(2)疾管署重申:愛滋主要透過不安全性行為感染,與性別及性向無關
(3)法國的婚姻平權:幾個重要的事實!
(4)關於比利時同性婚姻的事實
(5)「台灣支持同志權利獨步亞洲和世界領導地位」 12駐台代表處發表宣言挺同婚
(6)台灣精神醫學會支持多元性別/性傾向族群權益平等和同性婚姻平權之立場聲明
(7)臺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性別平權立場聲明
(8)時任法國司法部長Christiane Taubira抨擊「同性雙親家庭造成兒童心理影響」此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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