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運動大審》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今天到庭受審

2018-11-19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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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香港佔中運動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正式開審(AP)

2018年11月19日,香港佔中運動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正式開審(AP)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19日展開一場「世紀大審」,2013年至2014年「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佔中)運動的3位發起者與6位參與者共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的案子,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9人一旦被定罪,可能會被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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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以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與鍾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9位被告上午到庭,逾百名市民在法庭外聲援。

2018年11月19日,香港佔中運動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正式開審(AP)
2018年11月19日,香港佔中運動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正式開審(AP)

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他們在庭外大喊「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我要真普選」「撤回檢控」等口號之後入庭。聽審民眾座無虛席,搭乘往法庭的電梯大排長龍。休庭時9人走到庭外,一直在外觀看直播的支持者鼓掌,並喊加油。

控方(港府)由資深大律師布思義(Andrew Bruce)和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領軍;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Gerard McCoy)代表,其餘被告分別由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彭耀鴻、潘熙、戴啟思(Philip Dykes)、駱應淦和蔡維邦代表。

9人全部否認控罪。鍾耀華答辯時問:「何罪之有呢?」黃浩銘則謂:「我要真普選,雨傘運動無罪,我黃浩銘不認罪。」

2018年11月19日,香港佔中運動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正式開審(AP)
2018年11月19日,香港佔中運動9名被告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正式開審(AP)

佔中運動又稱雨傘運動(Umbrella Movement),是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及基督教牧師朱耀明2013年初開始醞釀、2014年9月28日發動的一場爭取「真普選」的政治運動。運動提出以公民抗命為手段,採取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的交通要道的方式,來爭取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夠公平實踐「投票權」、「參選權」和「提名權」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即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與他人串謀在中環或中環附近造成非法阻礙,對公眾造成妨擾;3人另與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及張秀賢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即於2014年9月27至28日在金鐘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等附近道路。

黃浩銘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即於2014年9月28日在金鐘分域街碼頭煽惑他人非法阻礙分域街行車道路。李永達被控於同日在夏慤道及添美道非法煽惑他人阻礙夏慤道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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