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記者來訪問關於台灣同志權益的議題,讓我好好靜下來整理對這次「LGBT權益」公投的看法與憂慮。
實際上我為我們的國家感到驕傲,我們將是亞洲第一個實踐同志人權的國家,同性戀者的婚姻權將無庸置疑地在明年五月落實,無論這次公投的結果為何。
關於同性戀者結婚建立家庭的議題是少數者與弱勢者的「人權」議題,而人權的議題不應該「公投」決定,這是我一貫的看法。你可能會舉愛爾蘭經由公投決定的例子反駁我,但你可能沒有弄清楚細節。愛爾蘭需要公投的理由有二,其一,法理上因為愛爾蘭婚姻的定義為一男一女寫在憲法裡,因此需要修憲,所以才必須舉行修憲公投;其二,政治上,愛爾蘭是一個天主教國家,透過公投能讓保守反對派臣服在公眾意志之下,有助國家的包容團結。
在法律體系中承認同性戀者婚姻的這條路上,人類社會國家因著不同的文化與政治體制,必須有不同的作法。比如內閣制的國家,如歐洲各國是經由國會修訂法律,南非與美國走的是憲法修正案,愛爾蘭是走公投修憲。台灣已經釋憲成功,唯獨有一個但書,給政府兩年的時間修法,對這種屈辱性的延宕我已表達過遺憾。
我想對同志們說的是:「不管結果為何,都不會改變憲法和釋憲令對自由與平等權價值的裁定。2019年5月24日想結婚的同志的婚姻,或許少了一點社會的祝福,但法律的承認一點也不會少。請放心。」
回過頭來,這次的婚姻平權與性平教育公投,雖然結果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意義,但過程中卻有豐富的社會文化意涵,在許多的社群媒體分享裡,我們看到許許多多我們一直以來期盼的各界知名人士一個個站出來表態,我們聽到同性戀者終於不畏艱難地站出來分享自己痛苦的成長歷程,我們也見識到許多異性戀者不遺餘力地奔走關心,真的是非常好的文化引領。在法律承認之外,文化的包容更是改變LGBT族群命運最重要的力量。
當然某些教會及社會上極端保守的衛道人士,在辯論與宣傳過程中確有大量荒腔走板的攻擊與辱罵。但請各位了解,這是人類歷史任何改革都必經的路。其實台灣社會對此並不陌生,在戒嚴恐怖統治的時代,對付異議份子的極端保守派也是一模一樣的抹黑污衊辱罵的手法。只是這次的議題涉及「性」,這樣的攻擊便充斥著一堆性器官、隱私、性暗示等猥褻不堪的言詞,不令人意外,但身臨其境時,還是著實令人作噁。
親愛的台灣人民,選票多寡都不會改變釋憲令對同性戀婚姻的法律承認,但人心是肉做的,人腦需要鼓勵才會運作得好,請您多費一點心力,與我一起「表態」:對公投第14、15案 say Yes、對公投第 10、11、12案 say No。這個「表態」是美的,因為我們勇於支持少數受到法律與文化迫害的LGBT族群;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私利私慾,努力表態證明自己忠黨愛國和媚俗,那絕對是醜陋的。拜託了!
少數族群的人權必須被祝福,台灣社會也必須被祝福,讓我們一起用公投票送出這份祝福!
*作者為施明德文化基金會董事長